道路排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道路排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晋县安宁大街(希望路-平安路)道路排水工程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宁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在宁晋县宁安街(希望路-平安路),为新建工程,包括道路、排水、路灯、绿化、交通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路长2500米,绿线100米。合同估算价为7092.993216万元,计划工期为225日历天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本项目为财政资金,四年付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自2013年4月1日以来成功完成过至少1项类似市政工程合同额5000万元以上(含道路、排水等)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申请人需用企业身份认证锁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www.hebgc.com)报名后,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的注册建造师) 携带本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网上报名回执单和下述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
a. 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营业执照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b. 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c. 外省施工企业进冀备案手续(外省企业提供);
d. 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证明(由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e、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由企业注册地的清欠办出具);
f、行贿档案查询函(由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
领取地点: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晋县天宝西街方大科技园C6幢3层)
联系人: 赵高峰 电话:****-*******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自2016年4月22日至2016年4月28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2016年5月16日北京时间 14时30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为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5月16日 14时 30分,地点为 宁晋县天宝西街方大科技园C6幢3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
联 系 人:王凯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联 系 人:齐双从 电 话:****-********
招标
|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