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招标公告

公路工程招标公告

1、兴国县均村乡政府的均宝公路工程已由兴国县政府办公室[2006]43号核准立项、经有关行政部门批准准予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⑴项目性质 公路工程  ⑵工程规模 长6.3公里、路面宽4.5 m  
⑶结构类型/⑷层数与高度/。
⑸招标范围 路面(混凝土路面18cm、水泥稳定层12cm)
⑹标段划分 壹个标段 ⑺项目总投资 约160万元
⑻资金来源及性质 上级拨款⑼资金落实情况 50% 
⑽土石方、路基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7年4月 日,竣工日期为 2007年8月 日,总工期 日历天。路面及其它 天(其中路面工程具体实施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⑾工程建设地点 兴国县均村乡  
⑿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标准或/级优良工程奖。
3、投标申请人及项目经理的专业类别和资质等级要求:
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企业和三级或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可参加 本 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如下:
(1)营业执照;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证书;
  (3)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附本人身份证;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赣州市范围外的投标人,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有无拖欠民工工资情况”证明;
(7)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未办好,不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8)拟投标企业财务状况方面的情况、最近的仲裁或诉讼介入情况。
(9)投标企业的报价文件应有注册造价师或造价员签字盖章。
(10)其它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5、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及费用:凡符合上述规定,并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请于 2007年4月3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时,到兴国县招标投标中心采取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费用600元,售后不退。
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兴国县均村乡政府 法定代表人: 王 金 陵            
办公地址: 兴国县均村乡    
邮政编码: 342400  联系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张 继 唐

招标代理机构:兴国县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齐坤                 
办公地址: 兴国县城西街166号   
邮政编码: 342400   联系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刘女士 

招投标监督单位:兴国县公路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受理投诉电话:079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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