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测绘招标公告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测绘招标公告


哈尔滨峻岭招标有限公司受鸡西市鸡冠区农林水牧局委托,就鸡西市鸡冠区农林水牧局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测绘项目公开招标进行全过程代理,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并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准备按时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鸡西市鸡冠区农林水牧局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测绘项目

2.项目编号:JL[2016]G051

3.项目概况:

包一:鸡西市鸡冠区红星乡耕地等测绘面积约3.6万亩,涉及农户约5,526户,农业人口约17,994人。

包二:鸡西市鸡冠区西郊乡耕地等测绘面积约1.8万亩,涉及农户约5,105户,农业人口约14,246人。

各包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对农户承包地块进行1:2000比例尺地籍调查,包括前期资料完善、人口信息摸排、入户权属调查、测量地块成图、进行图表公示、建立登记薄、地理信息数据处理、数据库及管理系统、进行资料归档。外业测绘工作按招标人要求进行。

各包简要技术要求:资料收集、调查摸底、工作底图制作、图斑勾绘、实地测绘核实、公示审核、数据入库、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各种公示图表的制作、技术支持及确认、实地测绘确认公示等;测绘工作要达到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农业部2062号公告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划》等3项农业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

4.项目地点:

包一:鸡西市鸡冠区红星乡

包二:鸡西市鸡冠区西郊乡

5.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包一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6万元,包二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8万元。(各包报价不得超过人民币10元/亩,按实际测量亩数进行结算)。

6.实施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成外业测绘,2016年12月31日前建立健全登记簿及经营权证信息登记,建立信息数据库,完成资料归档。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

7.2须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并在有效期内,业务范围包含不动产测绘(原地籍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7.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7.4能够独立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测绘技术服务,具备县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测绘或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测绘项目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测绘能力:

7.4.1有地籍测绘、地理信息、计算机应用等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人员;

7.4.2有数据采集、处理和成果输出所需的GPS接收机、计算机、大型绘图仪等承担完成项目的相应硬、软件设备设施;

7.4.3有依法经营的良好记录;

7.4.4具有严格健全的保密管理制度。

7.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工程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工程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7.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7.7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8.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9.投标人可在鸡西市鸡冠区蓝湖湾20号楼一楼门市(哈尔滨峻岭招标有限公司驻鸡西办事处)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至2016年4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10.凡来报名的投标人须持以下资料:

10.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10.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测绘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10.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10.4县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测绘或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测绘项目业绩,提供至少一份合同。

注:除特别说明外,以上资料必须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11.招标文件购买:

11.1凡通过报名者可持单位介绍信到鸡西市鸡冠区蓝湖湾20号楼一楼门市(哈尔滨峻岭招标有限公司驻鸡西办事处)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为2016年4月21日至2016年4月2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11.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售后不退。

12.投标保证金:

交纳金额:包一人民币柒仟贰佰元整(¥7,200元),包二人民币叁仟陆佰元整(¥3,600元)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户名:哈尔滨峻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安发支行

账号:********136*****1611

到账截止时间:2016年5月5日16时00分

注意事项:

a.各投标人转账或电汇后,应经常查询企业开户银行投标保证金是否存在转账不成功或退汇的情况。

b.各投标人缴存投标保证金应按项目所投标包转账或汇款,不得将所投多个项目或多个标包的投标保证金合并转出或汇出,不得将所投单个标包的投标保证金拆分转出或汇出。

c.转账或电汇时须在附言中详细注明所投项目编号(JL[2016]G051),未注明附言或附言错误将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确认,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不负责由此引起的责任。

d.各投标人转账或电汇后应提供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相关转账或汇款凭证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核实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并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e.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实时对账单中收到款项的时间为准,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投标人均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13.投标文件递交:

13.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5月11日9时00分

13.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鸡西市鸡冠区蓝湖湾20号楼一楼门市(哈尔滨峻岭招标有限公司驻鸡西办事处)

14.开标时间及地点:

14.1开标时间:2016年5月11日9时00分

14.2开标地点:鸡西市鸡冠区蓝湖湾20号楼一楼门市(哈尔滨峻岭招标有限公司驻鸡西办事处)


招标人:鸡西市鸡冠区农林水牧局

电话:****-*******

联系人:商洪敏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峻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鸡西市鸡冠区蓝湖湾20号楼一楼门市(哈尔滨峻岭招标有限公司驻鸡西办事处)

电话/传真:****-*******

联系人:姜先生


标签: 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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