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LNG监管措施专题研究服务项目-非招标公告

天津LNG监管措施专题研究服务项目-非招标公告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2013】158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天津港南疆港区浮式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终端项目配套码头工程的意见》,“今后如项目法人在二期工程基础上继续扩大液化天然气接卸规模,将对天津港南疆港区南侧和大沽口港区生产运营产生较大影响,项目法人必须开展通航安全影响和监管措施专题研究,征求相关利益者意见,并经我部同意。”我公司需委托通航主管部门认可的具有资质的企业进行监管措施专题研究。
二、询价标段:
标段名称:天津LNG监管措施专题研究服务项目
施工内容:监管措施专题研究服务
三、资格要求
*1.1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竞标人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须覆盖本项目范围。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影印件; *1.2 授权:谈判代表需提供竞标人法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3 业绩要求: 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日)内投标人至少独立完成一项港口水运工程研究项目,并且该项目通过专家组评审。(提供合同首页及签署页,提供业绩合同对应的论证报告首页及专家组评审意见,报告首页及专家组评审意见须加盖公章。) *1.4 信誉要求: 投标人如存在下述情况之一,有权拒绝其投标: (1)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a)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b)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二项内容如出现异常或不良记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2)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情况截图,如被最高人民法院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3)提交最近三年(2021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招标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 (4)法人、法定代表人自2021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 (5)近三年提供的同类服务未被国家管网公司列入黑名单。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1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规定的事故等级划分)。投标人近五年内同类产品投入运行后出现重大质量事故,且经过事故调查和认定,由用户部门、上级管理机构、官方媒体或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了明确的书面意见,应由投标人承担质量事故责任或对投标人进行了处理的,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7)投标人不处于被责令整顿、停业;或财产已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8)投标人最近一年内因商业诚信、产品质量原因被国家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家部委予以公开通报的;针对该事宜有处理意见的,以处理意见为准,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1.5人员要求: 报告编制小组成员不小于3人,其中编制小组内拥有高级职称(水上交通运输类教授/副教授/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工程,均可)人数至少为2人,其他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5年以上工作经验。(提供小组成员工作简历证明材料,资格/职称证书及学历证明。) *1.6财务要求:投标人根据所报2020-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若投标人资产负债率>100%,或2022年经营情况出现亏损,则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提供有效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联系人:王东泽
联系电话: 178*****692
邮箱:wangdz02@pipechina.com.cn

,天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LNG 研究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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