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地膜残留监测与评价、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技术推广宣传服务采购公告

高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地膜残留监测与评价、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技术推广宣传服务采购公告

高县农业农村局参照政府采购相关要求,对照《高县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秉承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我县“地膜残留监测与评价、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技术推广宣传”服务进行询价采购,诚邀具备条件的服务商参加。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地膜残留监测与评价。严格按照农田地膜残留监测要求和方法(GB/T*****-2010),本年度在我县覆膜重点区域共建2个残膜监测点,对农田地膜残留情况开展监测,每个监测点提取5个样方,对每个样方0-30cm土层中的残留地膜进行清检取样,计算农田残膜总量,及时掌握区域残膜污染现状,为动态监测我县残膜污染状况和开展评价奠定基础。

(二)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技术推广宣传。

1.技术培训。邀请具备农业资源环境相关专业背景的专家或团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11场次科学使用回收地膜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壤污染防治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科学使用和回收地膜、科学回收和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等相关技术规程。

2.宣传推广。在全县范围内制发一批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宣传资料,包括制作宣传手册或宣传挂历等纸质资料1.3万份以上进行线下发放,制作一个1分钟以内的高清科普宣传小视频用于网络推广。

二、预算金额

地膜残留监测与评价环节,预算2万元;技术培训环节,预算2.2万元;宣传推广环节,预算3万元。以上共计7.2万元,在高县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资金内列支。

三、对服务商的要求

本项目服务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至少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果发现虚假承诺,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果发现虚假承诺,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果发现虚假承诺,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果发现虚假承诺,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报价单》须分环节进行报价且加盖公章,且将《高县地膜残留监测与评价、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技术推广宣传服务方案》(以下简称“服务方案”)作为报价单的附件,《服务方案》需分环节细化服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技术路径、人员安排、服务满意度调查等内容。

(七)供应商报价须在规定的预算金额以内(报价必须低于预算金额,否则不生效,低于控制价的一半须附成本构成说明),禁止恶意投标、围标,一经发现取消竞标资格。

四、需提交的资料

按以下顺序加盖公司鲜章各提交1份: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单(需留联系方式),含附件《服务方案》。

4.承诺函。

五、评选办法

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有报价情况进行评审,本次采购只允许一次报价,现场比选确定候选服务单位并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五、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12点前,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请将要求的资料,密封邮寄至我局。

1.邮寄地址:宜宾市高县庆符镇凯华路50号(高县农业农村局副楼211室);

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0831-*******

标签: 技术推广 宣传服务 地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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