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高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勘测设计招标公告
2024年高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勘测设计招标公告
【2024年高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勘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高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勘测设计已由高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高阳审批审字【2024】13号,由高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高阳审建招标核【2024】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阳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 高阳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 1. 1 项目名称:2024年高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勘测设计 2.1.2 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亩(不包含示范区3435亩),其中水淹农田修复*****亩,新建*****亩,改造提升*****亩。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壤改良、灌溉排水与节水措施、田间机耕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等。 2. 1.3 建设地点:高阳县蒲口镇、晋庄镇、锦华街道办事处、庞口镇、邢家南镇、小王果庄镇。 2. 1.4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勘测设计,并提供相应的成果文件。 2. 1.5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2)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及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个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个项目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21 09:00至2024-02-2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3-1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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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高标准农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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