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市纲要办公室专项公开遴选的公告
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市纲要办公室专项公开遴选的公告
为高效有序地开展市纲要办公室日常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执行单位,有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内容
配合开展市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日常沟通联络工作,做好市纲要实施工作会的组织实施及现场会务,策划并完成市纲要实施工作会专题稿件撰写,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及咨询服务,实施科普项目过程管理等内容,促进提升市纲要实施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
(二)工作任务和要求
1.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配合组织市纲要实施工作会议不少于3场次,提供场地租赁、现场速记、会议直播、摄影、摄像、用餐、宣传品制作等服务,及时开展会议专题宣传推广工作;
2.完成市纲要实施工作文件、会议材料及有关通知的编辑、排版、校对,印刷并发放资料不少于2000份;
3.分类抓取社会上各单位开展的各类科普活动;
4.项目覆盖市纲要实施办成员单位、各区纲要实施办(科协),以及市属学协会和基层组织等;
5.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及咨询服务;
6.全年项目过程管理,全程制管理计划并监督项目,最终完成项目验收考核。
(三)经费规模
总经费不超过42.00万元(此金额为预计金额,实际金额以财政批复为准)。
(四)项目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供应商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二)申报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需加盖公章);
2.相关业绩证明,如近3年承担过的同类项目工作,提供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合同或协议复印件,成果材料等;
3.项目实施方案(需加盖公章),包含但不限于团队人员数量、能力、分工、实施流程等;
4.项目预算表(需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5.资格性审查表(见附件1);
6.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见附件2);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于2024年2月26日24时前将密封好的纸质申报材料邮寄至北京市朝阳区育慧里4号3012房间(单老师137*****588,以材料寄出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请不要发急送、闪送)。申报材料电子版、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kxcg2022@163.com。
三、联系方式
(一)项目咨询
联 系 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
(二)申报材料寄送
联 系 人:单老师
联系电话:137*****588
附件:1.资格性审查表.docx
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2月20日
标签: 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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