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0702-1640CITC2823
1.招标条件
延吉市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3】75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延吉市环境卫生作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延吉市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工程设备采购
2.2交货期要求:合同生效之日起60天内全部到货。
2.3招标范围:移动式水平垃圾压缩箱、连体式垃圾压缩机、25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和1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资质及经营范围。近三年(2013年~2015年)所投产品具有类似业绩。
3.2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产品的授权书或销售合同。
3. 3设备生产厂家须具有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22日至2016年4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近三年类似业绩、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长春市安达街1305号轻铁大厦七层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12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安达街1305号轻铁大厦七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吉市环境卫生作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85*****367
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北京联络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702室,长春联络地址:长春市安达街1305号轻铁大厦七层
联 系 人:张晖、刘涛
电 话:北京,***-********;长春,****-********,********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