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沼气建设二次招标公告
农村沼气建设二次招标公告
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新乡县农村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办公室委托,对农村沼气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新乡县农村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办公室农村沼气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新县交谈判[2016]009-1号
三、项目预算:5万元
四、工 期:30日历天
五、项目要求:
建设150立方沼液储存池,输液管道200米以上,抽渣泵1台。(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需具备沼气工程承建相关资质,项目经理需具有相关专业证书;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4月22日—— 2016年4月26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11:30 下午14:00-16:30
联系人: 韩女士 ****-******* 139*****511
八、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新乡县商务中心1号楼西3楼报名受理大厅(新乡县中央大道与金融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南)。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本售价为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九、报名要求: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等)。
注:本次谈判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响应文件开启后由谈判小组独立负责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6年5月12日 上午09:30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新乡县商务中心1号楼西1楼第一开标室(新乡县中央大道与金融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南)
十二、采购人:新乡县农村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办公室
联系人:宋先生 135*****839
十三、监督单位及电话:
新乡县财政局 ****-******* 新乡县监察局 ****-*******
新乡县审计局 187*****997
新乡县农村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办公室
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4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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