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贸易加工转型升级示范区)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俄贸易加工转型升级示范区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俄贸易加工转型升级示范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900,000.00
最高限价(元):1,900,0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
中俄贸易加工转型升级示范区
二、项目背景
按照省政府自贸试验区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各片区要开展特色创新,营口片区要加强对俄合作,为俄罗斯企业试政策,探索解决结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当下,俄罗斯对我国合作意愿明显增强,营口市与俄罗斯已经有很好的合作基础,加强对俄经贸联系与合作交往,有助于推动营口片区传统贸易转型升级和产业对外开放合作,更能凸显在当前形势下自贸试验区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大局的政治意义和现实作用。
三、项目内容
推进中俄贸易加工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积极推进“一中心、两平台、双园区”建设,与俄罗斯联邦储蓄银行开展合作,建设“中俄贸易结算中心”;打造“中俄线下交流合作平台”和“俄罗斯-东北亚共享展示交易平台”,筹划建设“两国双园”产业园区。通过物流贸易的集聚、对俄通道的打通,围绕装备制造、电子元器件、粮食及食品深加工、新能源汽车四大板块,通过贸易的集聚、物流通道的打通,形成对俄罗斯贸易加工产业的集聚。
四、服务需求
1.市场调研
组建专业化的走访调研队伍,对营口片区域内有中俄合作意向的企业开展实地上门走访服务,重点走访贸易加工类企业,梳理企业在外汇结算、对外交流、产业协同等方面的痛点、堵点。
2.成果研究
1.建设中俄贸易加工转型升级示范区的必要性,从我国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等角度,阐述必要性。
2.建设中俄贸易加工转型升级示范区的可行性,包括区位交通、产业发展、开放平台、贸易投资、国际合作等角度,阐述可行性。
3.建设中俄贸易加工转型升级示范区的总体思路,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等。
4.建设中俄贸易加工转型升级示范区的主要任务,重点从一中心(中俄结算中心)、两平台(中俄企业交流平台、中俄商品交易平台)、两园区(贝雷拉斯特物流园区,综保区内划定园区)明确主要任务。
5.建设中俄贸易加工转型升级示范区的保障措施,包括组织领导、财税支持、评估推广等角度,明确完成相关任务的保障措施。
3.成果交付
编撰《建设中俄贸易加工转型升级示范区专题研究报告》,报告需结合以上五个研究方向,按照战略性、前瞻性、务实性的要求,为营口片区中俄贸易加工转型升级示范区做出科学规划和系统研究,提出契合营口片区实际的操作路径。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0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2月27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形式,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地 址: 营口市澄湖西路8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鑫誉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永红街7-35号
开户行: 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滨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鑫誉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