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医院关于授权医疗机构制定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的公示

保山市人民医院关于授权医疗机构制定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实施"胎儿颅脑3D超声检查"等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云医保﹝2023﹞166 号、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远程血糖监测 ”等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云医保﹝2023﹞164号、云 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上门服务费 ”项目的通知》云医保﹝2023﹞170号、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云南省医疗 保障局《关于云南省2020年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云卫财务发﹝2020﹞47号、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云南 省2019年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云卫财务发﹝2019﹞7 号)、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厅《关于放开健康咨询等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云价收费﹝2018﹞14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对授权医疗机构制定试行价格的医疗服务项目必 须在执行前一周进行公示。我院依据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测算情况,本着公平、合法和诚信的原则,结合考虑患者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试行价 格,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公示如下:

监督电话:0875-******* 举报电话:*****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 单位

说明

财务 分类

拟定价格

1

*********c

胎儿颅脑3D超声检查




D

300.00


2


*********

粪便有形成分形态学分析





H


16.00


3


*********


碳青霉烯耐药酶型检测


指对耐药细菌酶型检测





H


280.00


4


*********


荧光原位杂交技术

指使用荧光素标记探针杂交反应,对细 胞、组织进行的分析诊断。





D


2600.00






5




*********




三维实时显像监控


指使用锥形束CT、MRI等影像设备获取 三维影像,在三维图像引导放疗下行摆 位调整、在线校位、 自适应放疗等图像 监控。






不得另收CT 、MRI等检查 费




D




310.00



6



*********



鼻内镜使用费





使用鼻内镜 进行操作时 加收。项目 名称、内涵 明确“鼻内



G



1200.00




7




*********




俯卧位通气治疗


通过将正在进行有创通气的患者的体位 调整为俯卧位,以纠正严重低氧血症和 改善临床预后。含评估患者情况、翻转 体位、调整各种管路连线、观察记录等





治疗时长超

过12小时

的,再次实

施该治疗可

重新计费,

每24小时收




E




160.00

8

*********

徒手淋巴水肿治疗


弹力绑带

部位


E

200.00

9

*********

经内镜逆行阑尾炎治疗术

含支架置入、引流和取石

一次性乳头 切开刀


E

2800.00


10


*********

经内镜胆(胰)管碎石取石 术


取石网篮、 激光光纤




E


2000.00


11


*********


皮肤光斑贴变应原试验

将光斑贴变应原涂于受试部位和对照部 位,用紫外线照射观察结果,出具报告





D


350.00





12



*********



全椎体切除重建内固定术


内固定材料 、人工骨、 同种异体骨 、人工椎体






G



6200.00


13


*********


6分钟步行测试

指采用标准化方法,对患者进行时间限 定的步行距离、速度以及伴随症状的检 查。





D


50.00


14


*********


良肢位摆放

指对特定患者进行患侧卧位、仰卧位、 床上坐位等的摆放。





E


50.00



15



*********


远程血糖监测

指使用血糖监测远程传输系统,对患者 进行血糖监测,含有关数据分析和指导 服务。

一次性动态 血糖监测设 备





D



80.00

16

*********

心理咨询




E

220.00




17




*********




心理治疗







18

*********a

心理治疗(个体)




E

300.00

19

*********b

心理治疗(群体)



人次


E

150.00










20








130700002








上门服务费




指应患者或家属要求,具备条件的医疗 卫生机构派出具有相应资质的医护人

员,上门为患者提供医疗、护理服务, 含医疗机构派出医护人员的交通费用、 必要的人力资源消耗。上门为居家患者 提供的具体医疗、护理服务按现行医疗 服务价格政策计价收费。









人次





按医护人员 实际出诊人 数计价,不 得另收出诊 费。








C


21

130700002a

上门服务费(0公里-3公里)



人次


C

120.00

22

130700002b

上门服务费(3公里-10公 里)



人次


C

150.00

公示日期:2024年2月20 日-2024年2月26 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联系医疗保险办公室,联系电话:0875-*******


标签: 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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