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租赁四川丹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等8处房屋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租赁四川丹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等8处房屋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租赁四川丹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等8处房屋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租赁四川丹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等8处房屋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公示)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租赁四川丹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等8处房屋采购项目包括:
房屋1:丹棱公司拟租用四川丹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门市(丹棱县齐乐镇正街73号)新开营业厅,该屋面面积34.75平方米,租期为12个月。租金一次性付清,对方提供增值税专票。
房屋2:洪雅分公司拟租赁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洪雅县分公司办公楼用于洪雅云网运营分局办公使用,租赁面积816.31平方米,租赁期为2年。
房屋3:洪雅县七里坪一馨半夏机房房屋租入经与七里坪一馨半夏业主协商,洪雅电信分公司拟在该处租赁一间房屋作机房用,房屋面积为11.5平方米,租期5年,租期为从2024 年4月1日起至2029年3月31日止,所开票据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5%。新签合同生效后在3个月内租金一次性付清。
房屋4:洪雅电信分公司拟继续租赁洪雅县槽渔滩镇竹箐房屋作机房用,房屋面积为25平方米,租期5年,租期为从2024年4月1日起至2029年 3月31日止,所开票据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5%。新签合同生效后在3个月内租金一次性付清。
房屋5:洪雅电信分公司拟继续租赁洪雅县柳江镇花溪房屋作机房用,房屋面积为21.57平方米,租期5年,开票据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5%。新签合同生效后在3个月内租金一次性付清。
房屋6:天府公司拟租用加州智慧城小区43地块楼顶建设基站,租赁期三年。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票,税率为9%。
房屋7:天府公司拟租用眉山市彭山区青龙镇梅院路4号龙都新苑二期高俊的房屋作为机房使用。租赁期为:3年。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票,税率为5%。
房屋8:仁寿分公司拟租赁四川省仁寿第一中学校北校区用于新增基站,面积为5平方米,租期为5年。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因本项目涉及的上述房屋租赁只能向当地唯一的房屋所有者采购,符合电信集团《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2021版)的通知(中国电信采供〔2021〕1号)》中单一来源采购二十种情形的第12条之规定“市场垄断或服务供应来源唯一”,该项目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故采用单一来源(公示)方式采购。
供应商:
四川丹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65WM2H9H);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洪雅县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8******G。
鲜卫东,身份证号为511*****730*******。
文地李,身份证号为513*****710*******。
尹伯桂,身份证号为511*****640******X。
大悦城控股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
高俊,身份证511*****720*******。
四川省仁寿第一中学校北校区125*****451*****X0。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公示期自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2月23日,共3天。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
电话:189*****155
邮箱:189*****155@189.cn
地址:眉山市三苏大道东段27号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廉洁监督方式:如在采购项目中发现违反廉洁纪律的情况,请通过电话或来信方式向中国电信四川公司纪委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028-********;来信地址:成都市文庙前街72号 纪委办公室(收)。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
日期:2024年2月20日
标签: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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