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零星工程施工单位选取项目招标公告
某单位零星工程施工单位选取项目招标公告
某单位零星工程施工单位选取项目(2024-JYBTKX-G100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及范围:某单位零星工程施工单位选取项目选择一家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工程施工工作,含深化设计、图纸绘制、工程量清单拟制等工作;
2.预算金额:单个工程不超过20万元,总金额约100万元,以固定下浮率报价,结算按实际发生额为准;
3.工程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截止到报名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外商独资、 港澳台背景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中国籍大陆居民。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装饰装修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七)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管理团队中须至少包含以下人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安全员、材料员各1名。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管理团队(包括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社保人员。
(八)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九)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十)投标人须具有最近一年内(报价供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缴纳税收与缴纳社保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十一)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代理机构领取采购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代理机构领取采购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十二)投标人参与军队投标,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注册登录网址https://www.plap.mil.cn或118.64.254.72)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提供完成注册的系统截图等证明材料),经审查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人投标无效。
注意:根据上级最新通知要求,自2023年4月1日起,关停旧版供应商库,供应商参加各采购服务站和队属采购力量(以下统称采购机构)组织实施的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依托电子招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2月21日至2月28日(09: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 申领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金鼎大厦18楼 。
(三)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
3.项目经理贰级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电子证书);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原件扫描件;
6.授权代表为投标人正式员工的依据(报名时间前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法定代表人现场购买不需提供);
7.投标供应商非外商独资、港澳台背景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中国籍大陆居民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
8.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四) 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发送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 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 1 个 PDF 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并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q.com。(投标人递交报名资料后应及时联系采购机构)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金鼎大厦18楼
联系人:陶雪莹151*****081,0431-********
于先生175*****111
电子邮箱:*********@qq.com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聂先生
移动电话:131*****165
标签: 选取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