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雅路延伸段白洋大道-张家湾路道路工程施工资审公告

白雅路延伸段白洋大道-张家湾路道路工程施工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雅路延伸段(白洋大道-张家湾路)道路工程已由宜昌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宜高经发[2023]113号、宜高经发[2024]1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产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宜昌高新区白洋工业园区。

建设规模:该项目起于白洋大道,止于张家湾路。长3605m,规划红线宽45米,城市主干路,双向6车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照明及治安监控工程、绿化工程等。

2.2招标范围

完成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照明及治安监控工程、绿化工程等内容以及完成内容相配套的工期、质量、安全、造价及现场、资料的管理和档案移交直至综合验收交付使用过程的所有工作。(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600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26万元。

2.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具体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3.1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参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3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资审委员会不予采信;(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4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拟承担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4.1申请人拟承担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申请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4.2申请人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

3.5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申请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3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 10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1)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申请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3.7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交上述所有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上传上述所有人员2023年8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申请人或其分公司,提供退休证、返聘合同的人员资审委员会不予采信。)

3.8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9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资格审查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预审文件要求对所有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资格预审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资格预审;(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

3.1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①联合体的组成数量不得多于2家,联合体各方均须承担本项目的施工任务,其中牵头人承担的施工任务为本项目施工合同额的50%及以上;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申请文件中)

③本项目的电子资格预审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申请文件须由牵头人上传至网员专区;

④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申请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等级。

⑤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审查。

3.1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或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1)中小微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且联合体协议中应约定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的50%,否则作废标处理。

(3)大型(大中型)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中小微企业分包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50%,并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4)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且联合体协议中应约定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的50%,若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达不到50%,应补充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且与联合体内中小微企业合同份额累计达到50%,并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文件的同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申请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1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11家,有效申请人不足11家时,推荐全部申请人参加投标;不足3家时,招标人重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ggzy.sc.yichang.gov.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

5.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2月26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4日09时00分。

6.2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在交易平台中添加联合体成员单位信息,并需成员单位予以确认。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解密

7.1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组织解密工作,招标代理机构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组织解密的准备工作。

7.2申请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电子申请文件的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解密,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8.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4年2月20日。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时间、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解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资格预审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昌产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港窑路39-6号

联 系 人:柯晓鹤

联系电话:0717-*******

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A座写字楼5楼

联 系 人:高开华、周冬梅

联系电话:0717-*******-8040

日 期:2024年2月20日

标签: 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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