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西樵鑫龙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降温系统--二期第二部分冷却塔设备
佛山市南海西樵鑫龙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降温系统--二期第二部分冷却塔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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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310-******-04-01-****** | |||
投资项目名称 | 佛山市南海西樵鑫龙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降温系统--二期第二部分冷却塔设备 | |||
招标项目名称 | 佛山市南海西樵鑫龙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降温系统--二期第二部分冷却塔设备 | |||
标段(包)名称 | 佛山市南海西樵鑫龙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降温系统--二期第二部分冷却塔设备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西樵科技工业园A区新纺大道8号 | |||
资金来源 | 国有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资金:404.*****万元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总处理规模为日处理冷却污水量:≥2.5万m3。其中(不限于)配置一套≥2.5万m3/d闭式冷却塔本体、2台污水提升泵、2台冷却循环水泵及其相关配套进出口阀门和管道、电缆电箱仪控系统等设施;处理进水温度≤43℃时出水温度≤37℃;运行消耗指标:工业水全年补水量≤*****t/a;电耗全年指标:≤*******kw·h。 | |||
招标内容 | 本次采购共1项内容,具体规格参数及供货清单以供货清单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单位:日历天) | 150 | |||
最高投标限价 (单位:元) | 4*****0.0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货物招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唯一授权文件)。同一品牌的产品,只允许一个有效申请人参加投标。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申请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申请。投标人如为拟投货物制造商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的任一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3 本货物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任职于投标单位的人员,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8月至2024年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为准。 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5.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涉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涉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供货业绩要求 6.1 投标人在近五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一项处理能力达到*****m3/d或以上规模的闭式冷却塔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协议书关键页、与项目合同相关的有效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2月2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网站“服务指南”中的工程建设栏目。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fwzn,业务咨询电话:0757-********、0757-********。 2.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 PDF 和 WORD 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 PDF 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02月20日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3月12日 09时3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3月12日 0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五室208(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递交投标文件人员须具有交易员资格,并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获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单位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汇款凭证复印件或投标保函复印件。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3月12日 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五室208室(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 | 佛山市南海西樵鑫龙水处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 |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 | 梁丁泓 | 联系电话 | 0757-********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刘国颖、孔繁聪 | 联系电话 | 0757-******** | |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接收部门) | 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招标条件:佛山市南海西樵鑫龙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降温系统--二期第二部分冷却塔设备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10-******-04-01-******)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西樵鑫龙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佛山市南海西樵鑫龙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降温系统--二期第二部分冷却塔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编号:GC2024(NH)XZ0023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交货期、包安全,固定总价包干。 4.质量要求:按国家行业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5.投标保证金:本货物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交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7.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9.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南海西樵鑫龙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丁泓 0757-******** 10.行业主管部门: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联系电话:07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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