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执勤车辆招标公告

执法执勤车辆招标公告

采 购 方 式┊单一来源

黑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爱辉大队购买执法执勤车辆

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

一、采购单位名称:黑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爱辉大队

二、采购项目名称:购买执法执勤车辆

三、采购项目内容:新购买警用统一标识的捷达轿车4台,宝莱轿车1台;

四、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捷达1.4手动版(1.6L)4台,宝莱1.6自动版1台(1.6L);

五、采购预算:人民币398200元。

六、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由于我市机动车保有量逐年增加,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量增大,执勤执法车辆严重不足。为更好的完成执勤执法工作,我大队急需更换5台警用车辆用于执法执勤工作。目前,我大队现有警用车辆基本上都是大众4S店经销的捷达,该车结实耐用价格便宜,符合警务用车标准。因北安粤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为省总队指定警用车辆配备单位,我大队所有总队配备车辆都是此公司配发及维护的,为了售后服务的统一性和完善性,并便于车辆的管理及维护,我大队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执勤车辆的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一)名称:北安粤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二)地址:北安市工业园区202国道西侧

八、专业技术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1: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赵金龙

黑河市交警支队

科技科负责人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大众捷达车均为大众4S店销售,省总队配备的车载对讲机、警用灯具型号与该车型匹配

专业人员2: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高峰

黑河市交警支队

秩序大队大队长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该车型价格便宜、结实耐用,在该单位购买是为了售后服务的统一性和完善性并便于车辆的管理及维护

专业人员3: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徐振海

黑河市交警支队

纪检监察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路面执勤执法车辆省总队统一管理、配发警用车牌,为保持和省总队配发的制式车辆一致,在粤华大众4S店购买

九、公示期限:

本公示有效期为2016年04月25日至2016年04月29日(五个工作日),在此期间,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向黑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爱辉大队反映,同时抄送黑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十、采购单位联系人:丁梓珊

联系电话:185*****303

十一、黑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崔岗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黑河市财政局办公楼4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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