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黑0108破1号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管理人公开选聘审计机构及评估公司的公告
2024黑0108破1号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管理人公开选聘审计机构及评估公司的公告
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管理人
公开选聘审计机构及评估公司的公告
为扎实推进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整工作,管理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选聘审计机构及评估机构对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1994年3月24日经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注册资本101,328万元,法定代表人赵晓明,所属行业为汽柴油车整车制造,经营范围为开发、生产、销售汽车及各类汽车零配件,并从事自产自销的新机动车代理登记业务。机械设备租赁;自有房屋、自由场地租赁。
二、工作内容
(一)审计工作
对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包括:资产、负债、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等单项业务审计以及综合审计等工作,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二)评估工作
对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资产予以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三、报告条件
1.申报人是哈尔滨市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主体的审计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且主体资格持续合法有效;
2.申报人成立10年以上,且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及行政处罚记录;
3.对本案所涉所有种类资产均具备相关资质,若因不具备资质被债权人或者其他人投诉导致出具的审计、评估报告无效的,管理人不予支付审计、评估费用。若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审计机构审计师人数在9人以上,且参与完成审计工作的负责人及成员不得少于5人。评估机构资产评估师人数在9人以上,且参与完成资产评估工作的负责人及成员不得少于5人(该条数值均含本数);
5.本次审计费用及评估费以固定总价方式报价。报价包含差旅费、交通费、合理报酬、相应税费等所有费用支出。管理人在报价之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6.鉴于本案件标的的特殊性,需要机构先行出具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待重整工作完成后支付相关费用;
7.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完成时限为委托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出具正式报告,正式纸质评估报告一式伍份,提交给管理人;
8.经管理人选定1周内签订委托合同。
9.竞聘的审计、评估机构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2)在人民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前三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过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
(3)现在是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前三年内曾是债务人、债权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
(5)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7)存在其他利害关系的。
【特别说明】申报人应当按照重整程序的需要,在所出具的报告有效期届满后,按照管理人的要求出具补充报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底稿应当齐全,并保证随时备查。
四、评审方法
管理人将依据参选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提交的材料,综合考量报价、工作效率、资产评估专业经验、团队组建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定1家作为本案的中选审计、评估机构,同时选定1家作为备选机构。如中选单位未能尽到勤勉尽责义务或者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由备选评估机构递补。未入选的机构,本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相关材料不再退回。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1.报名时间:截止2024年2月25日16时;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机构提交相关资料及报价单,需装订成册并密封);
3.报名地点:哈尔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厦1楼106室,联系人:邓女士、曹先生,联系电话:150*****175 151*****417。
4.不接受邮寄报名,申报人需将报名材料提交到报名地点交报告,报价资料请密封提交。
六、报名材料
1.报价函;
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名机构简介、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4.拟选派评估专业人员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5.有关案例材料。
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管理人
2024年2月20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