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黑龙江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拟对拥有的牡丹江新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户不良债权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251,856,227.30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79,988,560.90元,利息、罚息、迟延履行利息合计171,635,842.40元(计算至2024年2月20日,实际金额以生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诉讼费垫款231,824.00元。该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保证担保。抵押物为位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公园新天地小区174套22,276.47平方米在建工程及对应土地使用权,保证人为李予倩、王学新、朱文兵。
交易条件为:买受人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自2024年2月21日起至3月19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请投资者登录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或与我分公司接洽查询。
特别声明:我分公司即将更名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相关权利义务由更名后主体承继。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康先生、秦女士,联系电话:0451-********、0451-********。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451-********。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2024年2月21日
标签: 资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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