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民主镇红星村一组狮子头码头附属工程项目

岚皋县民主镇红星村一组狮子头码头附属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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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民主镇红星村一组狮子头码头附属工程项目
(招标编号:SR-LGZB-2024020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
一、招标条件
本岚皋县民主镇红星村一组狮子头码头附属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2.888177万元,招标人为岚皋县水利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人行步道1089米,硬化120m厚C30砼混凝土1154
平方米,仿木护栏56米,m7.5浆挡墙383立方米,架空步道、休息廊亭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岚皋县民主镇红星村一组预子头码头附属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岚皋县民主镇红星村一组狮子头码头附属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
610
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民主镇红星村一组狮子头码头附属工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
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
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日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民主镇红星村一组狮子头码头附属工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开户许可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应的安全生
产许可证,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
备相应有效的安全牛产考核合格证书,月应提供项日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法定代表人参加,只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4)参加本次谈判活动前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
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未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
(1)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己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需提供相
703739
应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首次递交谈判响应
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社会保障资金缴钠证明自2023年01月01日以来己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
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
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税收缴纳证明自2023年01月0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
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9)小微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型、微型企业或监
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
标的对应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
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21日08时00分到2024年02月23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4年02月21日至2024年02月23日,每天上午08:00:00至
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2、途径:赛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岚
皋县神田路182号):3、方式现场获取:4、售价: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9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赛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岚皋县神田路182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9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赛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岚皋县神田路182号)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岚皋县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岚泉县水利局
地址:岚皋县文化广场4号楼
联系人:单升林
电话:18991556581
电子邮件:74565077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赛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东盛·澜悦湾9号楼704室
联系人:钱泽尧
电话:13309154234
电子邮件:147118544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衡
《盖章)
01970373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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