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关于遴选2024年清流县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项目渔业科技示范基地一类基地、二类基地、渔业科技示范主体、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和特聘渔技员的通知
清流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关于遴选2024年清流县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项目渔业科技示范基地一类基地、二类基地、渔业科技示范主体、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和特聘渔技员的通知
清流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
关于遴选2024年清流县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项目渔业科技示范基地(一类基地、二类基地)、渔业科技示范主体、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和特聘渔技员的通知
各乡(镇)畜牧兽医水产站及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128号)文件精神,拟在全县范围内遴选2024年清流县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渔业科技示范基地(一类基地1个、二类基地1个)、渔业科技示范主体10个、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1个和特聘渔技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一)一类示范基地承担主体遴选范围
依托现代渔业产业园的涉渔企业、渔业专业合作社、涉渔家庭农场等建设渔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一类基地1个补助20万元。
(二)二类示范基地承担主体遴选范围
渔业企业、渔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具备开展试验示范、技术创新、展示观摩和培训等示范效果明显渔业科技示范基地。二类示范基地1个补助7万元。
(三)科技示范主体遴选范围
示范作用好、辐射带动强的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种养大户、乡土专家等。10个渔业科技示范主体每个补助0.1万元。
(四)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范围
热爱“三农”工作、有奉献精神、责任心较强、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有丰富的水产养殖生产实践经验的渔业科技服务公司、专业服务组织(包括专业学会、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1个补助3万元。
(五)特聘渔技员遴选范围
有丰富水产养殖生产实践经验的乡土专家、养殖能手、新型渔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渔业科研教学单位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水产技术推广部门高级职称以上退休人员等。特聘渔技员1名补助4万元。
二、遴选程序
(一)示范基地遴选程序
我县示范基地主要分为一类示范基地和二类示范基地两种。按照自愿原则,申报主体(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对照一类或二类示范基地条件,自愿填写《2024年基层水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一类示范基地申请表》或《2024年基层水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二类示范基地申请表》(附件1、2)和《示范基地建设方案》,方案要写明拟示范推广技术概要、资金核算,技术示范推广的可行性及经济、生态、社会效益,同时提供申报主体的近三年专项资金资料和出具的承诺书。经村、乡(镇)两级审核同意后向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依照申报主体(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规模、经济实力、技术力量、经营状况等进行筛选。
(二)科技示范主体遴选程序
按照自愿原则,由申报主体填写《渔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经村、乡(镇)两级审核同意后向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提出申请。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依据申报主体示范作用、辐射能力等综合能力筛选。
(三)社会化服务组织主体遴选程序
按照自愿原则,由服务主体负责人填写《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申报表》,经村、乡(镇)两级审核同意后向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提出申请。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依据申报主体社会责任心、服务意识、沟通能力、协调能力、水产养殖水平、学历高低等综合能力筛选。
(四)特聘渔技员遴选程序
按照自愿原则,由申请人填写《特聘渔技员申报表》,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依据申报主体社会责任心、服务意识、沟通能力、协调能力、水产养殖水平、学历高低等综合能力筛选。
三、具备条件
(一)示范基地具备条件
1.基本要求:
(1)须是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且信用良好,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在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中无不合格记录。
(2)海上或滩涂养殖企业须持有效《水域滩涂养殖证》或可证明其水域、滩涂的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的其他权证、经营权不少于10年。
(3)陆基养殖企业须持有《不动产权证书》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签定的土地流转合同期不少于10年的规范承包合同。从事苗种生产的主体还须持有效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4)基地对发展现代渔业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对同行业或周边养殖户起到辐射带动作用,有较强的技术服务能力。
(5)基地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条件会场地、检测室、专家工作室、培训教室,配备必要的观察、试验、检测、办公、服务、培训等工作开展所需的办公设备、仪器设备和培训设备。
(6)内部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无违法违规行为。
(7)提供近三年专项资金材料,并出具不存在重复申报建设、重复获取财政承诺书。
2.一类基地:
(1)行业地位高。一类基地建设主体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未来发展前景好。优先考虑省级龙头企业、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健康养殖示范场(区)、省级科技小院。
(2)规模适度。陆基工厂化养殖水体面积2000m2以上,湖泊水库增殖面积600亩以上,池塘养殖面积150亩以上,稻渔综合种养面积150亩以上其他水面面积30亩或养殖水体*****m3以上,池塘和稻田应集中连片。
(3)设施完善。交通便利,区域代表性强,土地集中连片,沟、渠、路、涵、闸等基础设施较好、灌排方便,具备进行培训、试验、展示的相关条件,根据产业特点,适当配备智能化、数字化生产设施设备。
(4)科技支撑有力。有稳定科技支撑团队。不少于2个以上渔业科研教学单位或省级现代渔业产业技术创新团队与基地紧密对接,年依托基地实施农业科技项目不少于3个。
(5)运行管理有序。基地建立适应发展要求、规范高效的管理运营机制,制定科学规范的年度试验示范、推广应用、教育培训等工作计划或技术方案,建立以支撑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为主要评价指标的绩效管理和考评考核机制。
(6)示范作用显著。近3年连续组织开展优良品种、高产技术、高效模式、新型产品、设施装备等的展示示范。每年平均示范推广新技术(模式)3项以上、新产品(设施装备)2项以上。每年组织承接现场观摩推介、技术培训交流活动10次以上、或观摩培训人数达600人次以上,指导带动5个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科学高效发展。
3.二类基地:
(1)规模适中。陆基工厂化养殖水体面积1500m2以上,池塘养殖面积30亩以上,稻渔综合种养面积50亩以上,其他水面面积10亩或养殖水体*****m2以上,池塘和稻田应集中连片。
(2)技术能力好。建设主体技术力量强,技术水平处于县内领先。与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市级及以上农业科研院校(所)有效结合。
(3)示范作用较显著。近1年组织开展优良品种、高产技术、高效模式、新型产品、设施装备等的展示示范。能示范推广新技术(模式)2项以上或新产品(设施装备)1项以上和新品种1个以上。能组织承接现场观摩推介、技术培训交流活动2次以上,或观摩培训人数达50人次以上,指导带动科技示范户10户以上。
(二)科技示范主体具备条件
示范作用好、辐射带动强的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种养大户、乡土专家等。
(三)社会化服务组织具备条件
1.热爱“三农”工作、热心服务群众、有奉献精神、责任心较强、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有丰富的水产养殖生产实践经验的渔业科技服务公司、专业服务组织(包括专业学会、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2.能围绕县内渔业主导需求,组织开展不少于1项渔业先进适用技术集成示范推广;
3.组织参加培训和观摩活动各1次;
4.辐射带动3户以上渔民注册“中国农技推广”APP,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平均每月上传工作日志与动态信息至“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不少于2次。
四、资金管理
示范基地、示范主体、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和特聘渔技员经验收合格后按项目要求给予资金补助。基地用于标牌制作、示范推广渔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所需购买的投入品、智能数字化生产设施设备、试验示范成效展示宣传制作费以及基地开展培训、观摩等补助。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用于购买服务的电脑、笔记本、投影仪,也可用于购买渔业生产资料(鱼种、饲料、渔药、增氧机、投料机、起捕设备等)。
五、其他
符合条件有意向申报的示范基地、示范主体、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和特聘渔技员,请将申请材料于2月29日前上报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林东岳 联系电话:*******
吴辉祥 联系电话:*******
附件:1.2024年基层水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一类示范基地申请表
2.2024年基层水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二类示范基地申请表
3.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
4.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申报表
5.特聘渔技员申报表
清流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
2024年2月21日
附件1
2024基层水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一类示范基地申请表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企业 全称 | 法人 | ||||
基地地址 | |||||
基地 负责人 | 手机 联系方式 | 电子邮箱 | |||
技术依托单位 | 对接专家姓名 | ||||
基地基本情 况 | 填写说明:基地简介要包含主推技术、示范品种、示范规模(亩)、年销售量、年产量、年产值、带动养殖户数、观摩培训人数等基本情况介绍 | ||||
建设内容(对照特色示范基地条件写) | |||||
申请单位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乡(镇)畜牧兽医水产站意 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 审批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2024基层水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二类示范基地申请表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企业 全称 | 法人 | ||||
基地地址 | |||||
基地 负责人 | 手机 联系方式 | 电子邮箱 | |||
技术依托单位 | 对接专家姓名 | ||||
基地基本情 况 | 填写说明:基地简介要包含主推技术、示范品种、示范规模(亩)、年销售量、年产量、年产值、带动养殖户数、观摩培训人数等基本情况介绍 | ||||
建设内容(对照二类示范基地条件写) | |||||
申请单位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乡(镇)畜牧兽医水产站意 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 审批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附件3
渔业科技示范主体申请表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申 请 人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文化程度 | 政治面貌 | 家庭人口 | ||||
养殖面积 | 主推技术 | 示范品种 | ||||
主体类型 | 示范规模 (亩) | 当年产量 (公斤/亩) | ||||
联系电话 |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家庭所在乡、村、组 | ||||||
村民委员会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乡(镇)畜牧兽医水产站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渔业行政 主管部门 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4
渔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申报表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组织 全称 | 组织类型 | ||||||
组织地址 | |||||||
负责人 | 手机 联系方式 | 电子邮箱 | |||||
技术指导员 | 服务类型 | 技术培训 或技术指导 | 服务次数 | ||||
组织简介及开展水技推广工作介绍 | (填写说明:企业简介要说明组织主推技术、技术应用规模(亩)等) | ||||||
所在村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所在乡(镇)畜牧兽医水产站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 审批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附件5
特聘渔技员申报表
报名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照 片 | |||||
出生年月 | 户籍 所在地 | 政治 面貌 | ||||||
所在地(单位)及职务 | 电话 | |||||||
人员性质 | □渔业乡土专家 □水产养殖能手 □新型经营主体技术骨干 □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 □水技推广部门高级职称以上退休人员 | |||||||
学历 | 毕业学校、 专业及时间 | |||||||
开展水技推广工作的有关简历 | ||||||||
荣誉(个人和所在单位获奖及荣誉) | ||||||||
备注 | ||||||||
报名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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