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营乡2023年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
王营乡2023年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
王营乡2023年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
为妥善做好全乡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根据《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相关规定和《丰宁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关于下拨2023年冬春生活救助资金的通知》,依据各村调查摸底、核实的受灾群众需救助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准确、及时、公正、透明”的冬春救助工作要求,全力做好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二、救助原则
(一)救助对象。因遭受自然灾害造成当年冬寒或次年春荒期间基本生活困难,需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生活救助的受灾人员。重点保障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防返贫监测对象、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需求。
(二)救助标准。根据《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全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规范管理使用的通知》,严格执行救助标准,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不得扩大使用范围。
(三)发放程序。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公开发放的工作规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救助资金通过银行卡打入受灾户社保卡。
三、救助流程
各村在接到《王营乡2023年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后,要及时召开民主评议会,确定受灾对象,迅速完善相关资料上报乡政府进行审核。
要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公开发放”流程开展。
(一)个人申请。受灾户填写冬春生活救助申请后上交至村委会。
(二)民主评议。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选出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
(三)张榜公示。评议选出救助对象后,填写《2023年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发放表》,在村范围内上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村民委员会完善相关基础信息、表格并报乡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要举措之一。做好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是党和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重要体现,更是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的必然要求。各村委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把冬春救助工作作为当前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任务抓好抓实。
(二)强化工作部署。各村民委员会要严格落实责任,细化工作方案,按照规定时序推进冬春救助工作规范开展。要严格按照程序确定救助对象,确保救助工作公开公正,不漏一户,不错一人,切实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三)强化监督管理。要严格按照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安排使用冬春自然灾害救助资金,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平均发放,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救灾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或平衡预算。要建立完善冬春救助档案,自觉接受相关部门适时开展的监督检查。主动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救助对象的确定是否精准,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对在对象确定、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违纪违规将严格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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