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安全宣教有线电视点播专栏及开机广告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应急安全宣教有线电视点播专栏及开机广告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

应急安全宣教有线电视点播专栏及开机广告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服务内容:

1.覆盖深圳全市11个区,在深圳有线数字电视机顶盒宣传详细内容如下:一是在“我的深圳互动电视频道”搭建并运营《深汕应急》点播专栏,服务期限一年。二是开机广告位播出8秒图片广告和10秒视频广告,总量共60天。

2.提供视频剪辑及视频配套工具服务。

(1)提供视频剪辑服务,服务期内共4次视频剪辑服务。

(2)提供视频配套工具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无人机拍摄服务、专业拍摄相机服务等。

(二)服务要求:

1.服务期内,供应商须有长期运维服务机构,运维服务机构应根据本项目运维实际情况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设备。供应商须安排一名运维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的对接人员,按采购人要求负责日常运维服务、沟通和协调。

2.服务期内,供应商为保证系统稳定安全运行,须以预防故障为主,须按照遴选文件要求对前端、后端设备,软件系统做好日常巡检和记录,及时发现解决问题,预防重大故障发生。

3.服务期内,供应商应根据相关要求,为采购人提供的播出内容进行三审一查及播出管理服务。

4.服务期内,供应商应与采购人保持良好的播出内容衔接,及时播出符合广播电视播出要求及采购人要求播出的电视点播平台内容。

5.服务期内,除提供《深汕应急》日常点播专栏UI设计制作外,供应商需在《深汕应急》点播专栏设计制作5次专题UI。专题UI包括但不限于“5·12全国防灾减灾宣传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森林防火宣传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

6.服务期内,供应商应结合全年各重点时期特点(如夏热冬冷的气温变化、重要节假日、道路运输形势、企业停复工和学校停复学等),有针对性地向采购人提供安全宣教内容电视点播素材。

(三)服务成果:

1.“我的深圳互动电视频道”搭建、运营《深汕应急》点播专栏要求:

(1)硬件设备配置:主备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交换机、防火墙;

(2)软件开发和系统建设:TV前端展示、后台服务系统。

(3)通过采取主动的平台运行维护方案,确保平台的安全、稳定运行;

(4)确保平台专区硬件资源充裕,满足采购人上载各类内容素材的需求;

(5)供应商应保证投放的宣传文字、图片和视频等内容导向正确,声画完整;

(6)根据采购人需求,适时对平台内容进行编辑及更新,确保宣传信息及时、准确播出。

2.开机广告宣传要求:

(1)具体投放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采购人将广告内容及投放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

(2)应保证投放的广告片导向正确,声画完整、清晰;

(3)为更好的加强宣传效果,扩大宣传范围,供应商应在根据广告资源占播情况提前与采购单位确认投放排期;

(4)供应商确保在采购人有投放关键时间节点时根据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协调广告优先播出;

(5)供应商应在播出完成后提供相应播出证明文件、资料及宣传效果反馈。

3.提交项目成果报告。

(四)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一年。

2.付款方式:自项目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项目合同总额的60%,如采购人延迟付款,验收时间相应往后延迟。中标供应商完成项目合同项下的全部工作,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项目合同总额的40%。(以实际签订的项目合同内容为准)。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采购人依据该项目所签订之合同响应内容和承诺服务,对本项目服务质量进行验收,凡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不予验收,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三)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1)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2月22日上午9:00至2024年2月28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培训工作方案发送至以下邮箱: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yjglj_fghxck@szss.gov.cn(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
详细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文贞楼1楼113

项目联系人:谢工

联系方式:137*****477

附件1.docx

标签: 广告服务 有线电视 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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