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基地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基地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湖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基地项目实际是由湖南药用辅料检验检测中心、湖南省食品检验实验室、湖南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动物实验中心、药品进口口岸检验所实验室四个项目组成,项目由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实际项目人有湖南药用辅料检验检测中心、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湖南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三个单位。根据《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公开招标,湖南格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代建单位。

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受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湖南格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代建单位)委托,对湖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基地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监理投标。

1.2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16]001300

招标编号:GLTC——2016HN197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湖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基地项目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长沙市雨花区体院路510号

建设规模:湖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基地项目,实际是由湖南药用辅料检验检测中心、湖南省食品检验实验室、湖南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动物实验中心、药品进口口岸检验所实验室四个项目组成, 将上述四个项目进行了整体规划,设计为两栋检验检测大楼,其中1#栋为湖南药用辅料检验检测中心大楼(包括湖南药用辅料检验检测中心、湖南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动物实验中心、湖南药品进口口岸检验所实验室);2#栋为湖南省食品检验实验室大楼。总建筑面积为35300.1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7494.5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805.58平方米)。具体以施工图计算为准。

投资规模:项目工程概算为人民币17033.7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2791.13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资金、省财政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质量保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

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具体服务期须配合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

招标范围:湖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基地项目工程监理。本次监理范围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等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

3.2承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职业道德;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无在监项目或仅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包括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县)最多只有一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

若总监在同一城市已担任另一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项目部其他关健岗位)的,则投标人须增加1名总监代表常驻本项目工地,总监代表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证书且无在监项目。

3.5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应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4人,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除外)。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中的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按项目特点专业配备齐全。

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监理员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6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总监)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

3.7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按湘建建〔2013〕283号《湖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即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情况进行综合评议与比较,从监理大纲、现场监理部机构、信誉、投标报价等四个单项评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推荐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5.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

5.3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户 名: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湘江支行

帐 号:8001 4347 5320 012

注:

⑴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注明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基地工程监理”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基地工程监理”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⑵请将投标保证金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17:00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帐为准。

⑶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天内退还(无息)。

⑷中标人的保证金中合同签订起5天内退还(无息)。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从2016年4月22日~2016年4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hnztb.org)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请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2澄清答疑发布: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hnztb.org)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9:00时(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湖南省价格市场大楼(东临芙佳花园小区,南临富春山小区)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以及未按6.1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格瑞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地 址:长沙市万家丽北路3段439号浏阳河畔1栋

联 系 人:龙凌

电 话:****-********-***


招标公司: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蔡锷南路69号天辰·腾达商务大厦6楼

联 系 人:冯索 曹参森

电 话:****-****************

传 真:****-********-***

邮 箱:********8@qq.com">********8@qq.com

网 址:www.hnglzb.chinabidding.com

标签: 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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