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县人民检察院关于采购2015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延川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延川县检察院采购2015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延川县检察院采购2015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YCZFCG-2016-028 三、采购人名称:延川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延川县中心街堂坡 联系方式:138*****85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延川县南大街财政办公大楼321办公室 联系电话:****-*******或******* 五、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 采购内容:卷宗高速扫描议、笔记本、投影仪等(具体参数、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预算:100万元。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经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范围应用于本项目相关的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主要产品(笔记本、卷宗高速扫描议、便携式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针对此项目的投标产品授权书(生产厂家不需要提供)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5、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档案告知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发放: 7-1、时间:2016年04月22日至2016年05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时止(法定公休日除外)。 7-2、地点:凡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上资质要求的1-5项的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的复印件一份,在延川县财政局大楼三楼321室报名。投标人需保证资质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05月17日上午11:00分。 2、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7日上午11:00分。(如时间有变更,另行通知) 3、投标开标地点:延川县住建局五楼开标室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延川县人民检察院:高先生 联系方式:138*****851 采购代理机构: 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或0911-******* 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0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