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消保联合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发布消费警示:购买农资产品“五注意”

宁波市消保联合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发布消费警示:购买农资产品“五注意”

林先生在去年10月底在镇海区某农资连锁有限公司购买了“阿维.炔螨特1瓶/200毫升”、“螺螨酯1瓶/100毫升”、“醚菌酯14包”三种农药,使用后小草莓叶出现黑斑、草莓果发生畸形、出现黑点等情况,造成小草莓损失不小。林先生向镇海区消保委投诉。后经调查,农药没有质量问题,而是使用超量造成的。
余姚陶先生也遇到了农业生产中的烦心事,3月28日向余姚市消保委投诉反映,他于去年年底在当地某农业服务部购买了农药(五氯硝基苯),按老板说的比例使用,现在产生要害,导致瓜苗全部死亡。经调解农业服务部一次性补偿陶某1万元。
类似的投诉案件近期全市消保委已受理10余起。此外,从市农业局3月份开展的农资打假护春耕执法检查中发现,存在部分农资销售企业经营不规范,台账不健全,农资信息化零售系统未启用等问题。
现在正值春耕时节,为保障农户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消保委联合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共同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农资产品时,应注意以下五点:
一是选择商家看信用。要到有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买农资产品,不要到无证无照或流动商贩处购买。大宗业务、长期性合作业务尽量到农资经营信用A级、B级单位购买农资产品。
二是查验农资看标识。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或有效期、无厂名厂址、无生产许可证或登记证号(品种审定号/批准文号)、散装或包装破损的农资产品。农资产品相关证号(种子品种审定号、肥料登记证号、农药登记证号、兽药批准文号、饲料生产许可证号)可登陆宁波农业执法网农资企业及产品证号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三是使用农资看说明。使用前一定要仔细阅读使用说明收,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科学使用,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不要购买甲胺磷、瘦肉精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药物,蔬菜、瓜果种植者不要购买国家规定的限用农药。
四是索要票据保权益。目前,我市已有600多家农资经营单位使用POS机销售农资,可提供电脑打印小票。购买农资产品时,要向销售者索要电脑小票或凭据,并注意保管,以便日后追溯和维权。
五是发生纠纷勤举报。出现农资消费纠纷或者发现非法经营行为时,应及时向当地行政部门或者消保委投诉,投诉电话:农业局*****,消保委********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行政执法 产品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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