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宁东至银川段改扩建通信管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高速公路宁东至银川段改扩建通信管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索 引 号********-1/2016/286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宁夏交通运输厅发文日期2016-04-22
名 称青银高速公路宁东至银川段改扩建项目通信管道工程施工招标关键内容
文 号主 题 词高速公路 东至 银川 通信 工程施工 关键 内容
青银高速公路宁东至银川段改扩建项目通信管道工程施工招标关键内容

项目名称:

青银高速公路宁东至银川段改扩建项目通信管道工程施工招标

批准文号

发改基础[2014]724号

批准单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编号:

JS4C2016-03

招标种类

施工招标

评标办法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首先对投标人所递交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及响应性评审。当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及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数大于5名时,对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及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所递交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人员、业绩、履约信誉、财务能力、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选择前5名(含第5名),进行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的评审;当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及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数小于等于5名时,直接进行第二个信封评审,不再进行人员、业绩、履约信誉、财务能力、施工组织设计评分。

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评审时,首先进行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再对其报价进行评审,按照投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项目概况:

1、工程概况:本项目青银高速公路宁东至银川段为改扩建项目,路线走向与既有高速公路完全重合,基本成东西向。路线起于与规划东线高速公路相交的高沙窝枢纽互通立交,位于吴忠市盐池县高沙窝镇贺庄子附近,起点桩号为K1442+000,依次经过吴忠市盐池县高沙窝镇、银川市的宁东镇、临河镇、掌政镇、大新镇,终点位于本项目与友爱中心路的交叉口,桩号为 K1512+937.178,路线全长70.980km,本项目先期实施K1442+000至K1499+200共计57.2km。

本项目K1442+000至K1499+200段采用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设计速度100km/h, 八车道路基宽度42米,枢纽互通式立交的定向或半定向匝道设计速度为60km/h,环形匝道设计速度为40km/h。单喇叭立交的单向双车道匝道设计速度为60km/h,单向单车道匝道设计速度为40km/h,环形匝道设计速度为40km/h。单向单车道匝道路基宽8.5m,单向双车道匝道路基宽10.5m或12m,单向三车道匝道路基宽14m,双向三车道匝道路基宽19m或20.5m。

2、本次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包括青银高速公路宁东至银川段改扩建项目(K1442+000至K1499+200段)通信及电力管道施工以及主体工程改扩建施工期间高速公路临时性保通光缆的施工。

3、计划施工工期:2016年5月30日-2017年6月1日。

投标人的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资质(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以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条件

业绩要求

自2013年(含)以来近3年内,成功地完成至少 3个长度不少于20公里高速公路项目通信管道工程或者含通信管道的机电工程施工项目业绩。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截止投标文件递交之日前未被交通运输部、宁夏交通运输厅依法取消一定期限内投标资格的(以交通运输部、宁夏交通运输厅文件或行政处罚文书为准)。

(2)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过重大及以上等级安全事故;安全事故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http://www.chinasafety.gov.cn)公布的为准。

(3)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以来未在宁夏公路建设项目投标中出现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的(以宁夏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为准)

财务要求

1、投标人提供近年( 2012、2013、2014)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投标人最近三年( 2012、2013、2014)年平均施工营业额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人员要求

资质条件

1、项目经理:

本科或以上学历,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相关专业);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总工:

本科或以上学历,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业绩条件

1、项目经理:2011年(含)以来担任过2个或以上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独立标段施工项目经理职务;

2、项目总工:2011年(含)以来担任过2个或以上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独立标段施工项目总工职务;

招标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321室

邮 编: 750011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

传 真:****-*******

企业业绩证明材料:

1、投标人填报的业绩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登记的,且登记的信息能够反映项目签订合同时间、合同金额及交工验收的,投标人应将该业绩所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截图进行打印,并将该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所附的截图与招标人评标时查询的截图不一致,这样的业绩在评审过程中将不予认可。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截图信息的,招标人将视为该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在评审过程中按废标处理。取消其一年内参与我局招投标资格。

2、投标人填报的业绩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未登记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所填报施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交工证书,即提供的每个业绩填写完表(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交工证书(即每个业绩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交工证书)。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均应采用彩色打印件。同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必须于2016年 5月6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将其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施工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证书和业主单位名称及联系电话)原件和原件的扫描件一份报送至招标人321室进行登记。投标人提供给招标人登记的业绩必须与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完全一致,登记完成后将不再更换或重新登记,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资格并取消其一年内参与我局招投标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登记业绩或登记的业绩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不一致的,招标人将视为该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在评审过程中按废标处理。

3、签订施工合同时间在招标人要求业绩时间以前的或提供的施工合同的合同金额小于要求的业绩合同金额的或提供的合同为分包合同也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的业绩要求。这样的业绩在资格审查中将均不予认可。提供的业绩未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交工证书的,在资格审查中将不予认可。

4、投标人提供的施工业绩应是以投标人名义签署的合同业绩。其母公司及下属专业单位签署合同的业绩在资格审查不予认可。

拟投入主要人员证明材料:

1、项目经理须提交相应证件(职称证、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2015年10月至2015年12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等)的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相应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2、项目总工须提交相应证件(职称证等证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2015年10月至2015年12月)等)的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相应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其资格审查不通过。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还必须附有反映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及单位变更情况信息的证件页,否则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3、必须是通过注册建造师管理信息系统已注册过的,并且能够通过全国建造师查询系统查询到,查询拟投报项目经理的信息截屏并进行打印,将该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查询截图的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其资格审查不通过;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的单位必须为投标人,且注册的专业类型必须为机电工程,否则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人所附的截屏必须与招标人评标时查询的截屏一致,不一致的或招标人查询后没有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信息的,或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截屏或虚假注册信息的,招标人将视为该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在评审过程中按废标处理。

4、投标人填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业绩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且信息能够反映人员所担任项目名称和担任职务,则投标人应将该业绩所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截屏进行打印,并将该截屏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所附的截屏与招标人评标时查询的截屏不一致的,在评审过程中将不予认可;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截屏信息的,招标人将视为该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在评审过程中按废标处理。

5、投标人填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业绩未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必须附已担任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且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中能反映担任的职务,且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必须于2016年5月6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将其填报的人员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业主单位名称及联系电话)原件及原件扫描件一份报送至招标人321室进行登记。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中未反映人员担任,招标人将拒绝登记。投标人提供给招标人登记的业绩必须与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完全一致,登记完成后将不予更改,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的,经招标人查实后将拒绝其投标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登记的业绩或登记的业绩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不一致的,招标人将视为该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在评审过程中按废标处理。

6、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所附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必须为B证,且必须在有效期内,非B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已过有效期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7、未填报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或填报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人员有重复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道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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