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都市圈城乡西线供水平罗县配套工程一期、二期、三期特许经营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银川都市圈城乡西线供水平罗县配套工程一期、二期、三期特许经营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银川都市圈城乡西线供水平罗县配套工程(一期)、(二期)、(三期)特许经营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银川都市圈城乡西线供水平罗县配套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平审管批字〔2022〕291号、《关于银川都市圈城乡西线供水平罗县配套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平审管批字〔2023〕162号和《关于银川都市圈城乡西线供水平罗县配套工程(三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平审管批字〔2023〕164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平罗县水务局,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自治区补助资金和政府投资、企业资本金及社会资本贷款解决。招标人为平罗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宸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特许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根据《关于银川都市圈城乡西线供水平罗县配套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关于银川都市圈城乡西线供水平罗县配套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关于银川都市圈城乡西线供水平罗县配套工程(三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银川都市圈城乡西线供水平罗县配套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本项目主要用于覆盖平罗工业园太西园区及崇岗园区工业生产用水的同时,还将覆盖补充平罗县人饮及农业用水,本工程供水范围根据平罗县现状人饮工程水源、水厂供水特点及管理方式,平罗县河西片区分为县城及农村两大供水区域8个工程9个片区,其中: 城市包括城区、前进农场片区、步口桥片区及三闸片区4个片区。农村包括北部片区、南部片区、崇岗镇朔片区、崇岗崇富片区及黄渠桥片区5个片区。涉及平罗县河西片区城区、前进农场、城关镇、崇岗镇、宝丰镇、黄渠桥镇、头闸镇、姚伏镇、灵沙乡、渠口乡、高庄乡、通伏乡共10个乡镇,128个行政村的供水范围,人口24.47万人。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期: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大武口调蓄水池东侧新建取水泵站1座,建筑面积 660m2,取水量满足 2025 年最高日取水量6.0万m3并预留泵组位置待 2035 年扩充,新建大武口调蓄水池至平罗第三水厂段输水管道,全长 23.02 公里平罗第三水厂内新建净水絮凝沉淀池车间、翻板滤池车间等水处理单元建筑物,处理规模为6.0万m3/天,配套建设维修间、泥砂脱水间等附属用房; 新建县城供水管网分区计量压力流量监测点自动化设施; 建设智慧水务平台; 购置化验设备及饮水安全检测车、抢险工程车等。

二期: 项目主要以银川都市圈西线供水工程水源为依托,整合崇岗镇现有供水设施,建设崇岗园水厂及配套工程,完善崇岗园区及乡村供水管网。项目水源引自西线工程石嘴山支线DN2000输水管道通过新建输水管道、崇岗园水厂、供水管道,向崇岗园区工业企业供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①输水工程(崇岗园接西线供水输水管道):管线自西线供水工程石嘴山支线DN2000输水管道上开口取水沿三号沟西侧平行铺设DN600球磨铸铁管5km至崇岗园水厂;②净水厂工程(崇岗园水厂): 选址在崇岗园南部老110国道东侧新建崇岗园水厂,占地面积约29亩,近期规模 0.6万m3/d,预留远期规模1.8万m3/d 用地。③供水工程(崇岗园供水管道): 沿崇岗园现状道路新建供水管道共31.8km,管径为DN500~DN200。④补水管道工程: 新建崇岗园水厂至大水沟蓄水池补水管道,管线沿西轴路由东向西平行铺设DN400补水管道至大水沟23万m3蓄水池,补水管道全长6km。

三期: 项目主要以银川都市圈西线供水工程水源为依托,整合第三水厂及县城现有供水设施,对现状平罗工业园区太西园供水管网进行扩建,实现园区企业供水管道全覆盖。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太西园内玉皇阁大街、太沙路、平西公路等12条道路新增供水管线,共铺设DN600-de225给水管道294km在平罗县第三水厂内新建2万m3钢筋混凝土调蓄水池 1座(尺寸: 79mx42mx7m),新建二层框架结构中控化验楼1栋,建筑面积2079.3㎡ (长 58.2m,宽32.1m),功能布局一层平面布置为入口门厅、餐厅、厨房、库房、办公室、厕所、资料室、会议室、监控大厅、更衣室、配电控制室、值班室、休息室,共设置24间用房,二层共设置16间用房。

2.2 建设地点:平罗县平罗工业园太西园区及崇岗园区。河西片区城区、前进农场、城关镇、 崇岗镇、宝丰镇、黄渠桥镇、头闸镇、姚伏镇、灵沙乡、渠口乡、高庄乡、通伏乡共10个乡镇。

2.3 招标内容:拟招标一家社会资本方。由中标公司完成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服务工作和存量项目的运营维护工作。中标公司应将项目设施无偿、完好、无债务地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其指定机构。同时应保证本项目处于良好的管理和养护状况(正常损耗除外)、处于正常适用状态、符合适用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本协议所规定的安全和环境等有关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工作内容及权利、义务,但联合体各方须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投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如联合体投标,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必须为联合体的牵头方)

3.1.2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提供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从事城乡供水建设与运营)、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等同于营业执照的注册文件;

3.1.3 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2 其他条件

3.2.1 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企业,不得同时作为不同主体参与投标。

3.2.2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3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3.2.4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 查询申请人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 02月21日至 2024年2 月28日(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13日09时00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罗县水务局

地 址:平罗县政务服务中心7楼

联 系 人:张红娟

电 话:0952-*******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宸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绿地21商城D区15号楼205室

联 系 人:张浩缙

电 话:136*****767


标签: 特许经营项目 配套工程 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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