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环宇公路沥青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高企咨询服务询价函

安徽环宇公路沥青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高企咨询服务询价函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

环宇沥青公司高企咨询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我公司拟对2023-2025年高企研发管理工作、2026年高企复审以及加计扣除技术服务对外代理,具体项目如下:

1.2023-2025年研发立项材料编制;

2.2023-2025年知识产权申报(结合高企复审要求);

3.2023-2025年研发费用账务管理提供指导、咨询服务(结合高企复审要求);

4.2023-2025年与高企相关报表申报提供指导、咨询服务;

5.2023-2025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提供指导、咨询服务(结合高企复审要求);

6.2026年高企复审代理(不含复审审计报告);

7.其他与高企相关的咨询、服务工作。

(三) 采购方式

本项目为公开询价。

(四)询价控制价

本项目限价为10万元,投标人总报价高于10万元,作废标处理。

二、报价须知

(一)报价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关代理资质。

2.与采购人或其他响应单位存在关联企业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响应活动;

3.存在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二)报价时必须提交下列文件

1.报价函(签字盖章)。

2.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无需授权可不提供)。

(三)报价函

按照要求填写报价函,签约单位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报价函的密封及提交

按格式要求填报《报价函》并加盖单位公章,将报价表及其附件材料密封包装并加盖密封章。报价文件一式两份。

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下午17时,以直接送达方式提交到我公司(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银湖北路219号长江航运要素大市场2楼环宇沥青公司,联系人及手机号:夏女士152*****967)。

三、评标办法

1、以有效报价单位的平均报价作为基准价格,按照各响应单位报价与基准价格的偏离度进行综合评分,即报价等于基准价格得100分,超过或低于基准价格1%扣1分,超过或低于基准价格2%扣2分,超过或低于基准价格12%视为废标(百分比四舍五入取整数计算)。

2、综合评分后,以评分高的单位即为中标单位。如出现多个评分相同的单位,以合作过的单位优先中标,如均没有合作过,以报名时间顺序最早的为中标单位。

3、有效报价单位不得少于三家,若有效报价单位不足三家则视为流标。

报价函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即视为废标:

1.报价函未响应报价须知的条款;

2.价格未响应询价控制价。


附件:1.报价函.docx

2.授权委托书.docx



安徽环宇公路沥青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2月21日


标签: 高企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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