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国道 233 线经棚至桦木沟(蒙冀界)段公路工程征地拆迁现场勘测服务询比采购
公告
(招标编号:KQG233-2024CGFW-JHZCKC)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
一、招标条件
本国道 233 线经棚至桦木沟(蒙冀界)段公路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70 万元,招标人为国道 233 线经棚至桦木沟(蒙冀界)段公路工
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路线总体呈北南走向,起点位于经棚镇北侧国道 303 线 K1039+244 处,
与 G303 线 T 型交叉,起点桩号 K0+000,途经经棚、上排头营子、下排头营子、吴家营子、
富盛永、山湾子、广兴源、大兴永、敖包底、新房子、马架子、部落,终点止于赤峰市克什
克腾旗与承德市围场县交界的芝瑞镇偏坡道沟南侧蒙冀界,顺接国道 233 线河北段,终点桩
号为 K93+835,路线全长 93.746 公里;全线新建大桥 2 座,利用大桥 1 座,新建中桥 6 座,
新建小桥 20 座,新建涵洞 172 道,新建分离式立交 1 座,完全利用分离式立交 1 座。K0+000-
K9+188.4 段采用一级公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 8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25.5 米,桥涵与路
基同宽;K9+200-K93+835 段采用二级公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 6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10.5
米,大、中桥桥梁宽度 12 米,小桥涵与路基同宽;桥梁设计荷载: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
标均满足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规定。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2)国道 233 线经棚至桦木沟(蒙冀界)段公路工程征地拆迁现场勘测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2 国道 233 线经棚至桦木沟(蒙冀界)段公路工程征地拆迁现场勘测服务)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资质、
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还应①具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不动产测绘
专业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②最近 5 年内(2019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
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项征地拆迁现场勘测服务工作。;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2 月 19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2 月 23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2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内蒙古海维公司赤峰办事处(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金帝商务大厦 B 座 5 区
三楼电梯正对面办公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2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海维公司赤峰办事处(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金帝商务大厦 B 座 5 区
三楼电梯正对面办公室)
七、其他
1. 采购项目简介本采购项目国道 233 线经棚至桦木沟(蒙冀界)段公路工程(以下简
称“本项目”),项目业主为国道 233 线经棚至桦木沟(蒙冀界)段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车购税补助和地方自筹。采购人为国道 233 线经棚至桦木沟(蒙冀界)
段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采购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
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征地拆迁现场勘测服务进行公开询比采购。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
求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路线总体呈北南走向,起点位于经棚镇北侧国道 303 线 K1039+244
处,与 G303 线 T 型交叉,起点桩号 K0+000,途经经棚、上排头营子、下排头营子、吴家营
子、富盛永、山湾子、广兴源、大兴永、敖包底、新房子、马架子、部落,终点止于赤峰市
克什克腾旗与承德市围场县交界的芝瑞镇偏坡道沟南侧蒙冀界,顺接国道 233 线河北段,终
点桩号为 K93+835,路线全长 93.746 公里;全线新建大桥 2 座,利用大桥 1 座,新建中桥 6
座,新建小桥 20 座,新建涵洞 172 道,新建分离式立交 1 座,完全利用分离式立交 1 座。K0+000-
K9+188.4 段采用一级公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 8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25.5 米,桥涵与路
基同宽;K9+200-K93+835 段采用二级公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 6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10.5
米,大、中桥桥梁宽度 12 米,小桥涵与路基同宽;桥梁设计荷载: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
标均满足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规定。2.2 服务期:
自本合同签订后至完成本项目征收范围内的所有地上附着物评估和线外必要的征收和拆迁
勘测定界以及协助完成征收和拆迁的服务工作止。2.3 标段划分及采购范围:本项目划分一
个标段(第 JHZCKC 标段);采购范围:①完成本项目线内和线外回牛地及三角地的征地分户外
业测量土地面积和内业数据统计工作,要求丈量的土地面积符合土地征收工作;②完成土地
权属(地类)分类的服务工作;③完成本项目征地拆迁阶段全过程服务及相关的其它一切事
务。2.4 服务质量:所提交的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及自治区颁发的有关规定,通过相关行政
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3. 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资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还应①具有国家
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不动产测绘专业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②最近 5 年内
(2019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项征地拆
迁现场勘测服务工作。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
价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价,否则,相关竞价均无效。4. 采购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 8 时 30 分至 2024 年 2 月 23 日 18 时 00 分(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将填写完毕的《采购文件领取确认表》(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下载附件)、营业
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如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加盖供
应商公章的彩色扫描件等资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 534632509@qq.com 即可(开标时提交发送
至邮箱资料的原件)。未在指定时间内发送到指定邮箱进行确认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本项
目的投标,后果自负。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其他事宜 5.1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5.1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 2 月 27
日 9 时 00 分。5.2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地点:内蒙古海维公司赤峰办事处(赤峰市松山
区玉龙大街金帝商务大厦 B 座 5 区三楼电梯正对面办公室)。5.3 开标时间:2024 年 2 月 27
日 9 时 00 分。5.4 开标地点:内蒙古海维公司赤峰办事处(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金帝商
务大厦 B 座 5 区三楼电梯正对面办公室)。5.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
采购人不予受理。6. 评审办法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办法详见附件。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克什克腾旗交通运输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道 233 线经棚至桦木沟(蒙冀界)段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经棚镇解放路中段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