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开展湾沚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区文物保护工作,引导更多群众参与“四普”及其他文物保护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四普”暨文物保护志愿者,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面向全区5个乡镇招募文物保护志愿者。
二、招募条件
(一)文物保护志愿者的申请遵循自愿、平等原则,选用按照负责、就近、择优的原则;
(二)志愿接受湾沚区文物管理所的安排和指导,义务协助文物部门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并对我区境内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保护巡查;
(三)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并且身体健康,行动方便,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有时间、有能力承担文物调查及相应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年龄在65周岁以内,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得超过70周岁;
(四)熟悉当地历史、风土人情、文物古迹,热心文物保护事业;
(五)具备一定的文物保护实际能力和业务知识;
(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在镇村内担任职务和承担相应工作的人员不得申请。
三、应尽义务及要求
(一)遵守、贯彻、宣传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
(二)能够遵循文物普查工作及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安排,及时、准确地上报或反映当地文物信息;
(三)及时制止并上报破坏文物及不可移动文物的违法行为,积极协助文物、公安等部门做好相关的调查工作;
(四)积极配合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做好文物保护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
四、享有的权利
(一)优先获取有关文物宣传资料,参加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有关会议、培训等活动;
(二)持有《文物保护员志愿者》证书,优先参选“最美文物看护人”评选活动;
(三)对文物保护与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五、报名时间
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3月12日(视情况适时延迟) 1.表格报名:填写下方《湾沚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暨文物保护志愿者报名表》,将填写完成的报名表以图片附件的形式发送到
*********@qq.com,或交到城市规划展示馆四楼文物管理所。 2.电话报名:电话联系,向工作人员报告自己的姓名、年龄、健康状况、地址等信息。联系电话:0553-
*******。 3.报名结束后,工作人员统计名单,根据报名信息,筛选志愿者,并进行电话通知。
六、培训 进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暨文物保护志愿者队伍后,由湾沚区文物管理所统一组织的相关的岗前培训。
文物保护是一项神圣而崇高的工作,我们期待与您携手,守护历史,传承文化,为湾沚区文化繁荣添砖加瓦!我们的联系电话:0553-
*******、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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