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供热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西城分公司1#~9#炉脱硫浆液池及主厂房蓄水池清淤处理项目
燃煤供热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西城分公司1#~9#炉脱硫浆液池及主厂房蓄水池清淤处理项目
牡丹江热电有限公司燃煤供热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西城分公司1#~9#
炉脱硫浆液池及主厂房蓄水池清淤处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牡丹江市德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牡丹江热电有限公司燃煤供热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西城分公司1#~9#炉脱硫浆液池及主厂房蓄水池清淤处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请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1、项目编号:MDJDX2024-021
2、项目名称: 牡丹江热电有限公司燃煤供热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西城分公司1#~9#炉脱硫浆液池及主厂房蓄水池清淤处理项目
3、采购类型:服务类
4、服务内容:技术条款附后,其它内容请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企业自筹资金及国家补助资金******.00元(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6、服务期限:2024年03月07日至04月04日。
7、服务地点:牡丹江热电有限公司西城分公司(地址:牡丹江市西十一条路立交桥北侧)。
8、付款方式:工程量完成50%(以招标方签证为准),支付中标价格的30%;工程量完成80%(以招标方签证为准),支付中标价格的40%;工程量全部完成,支付余款。
9、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0、供应商资格条件:
10.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需要具有固体废物治理的资质和能力,具有有效的排污许可证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10.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并提交相应材料;
10.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
10.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参与方式和文件获取方式
11.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4年02月22日08:30时至2024年02月28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载附件《登记确认表》并填好发送至牡丹江市德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共邮箱mdjsdxztb@126.com(注:电子邮件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逾期发送的《登记确认表》将不予受理,视为无效登记)。
11.2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
13、询问和质疑:
对本次招标中的采购需求、评审结果等实体性事项的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人负责;对本次招标的过程、工作纪律等程序性事项的询问和质疑由项目经办人负责。
14、本次采购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15、磋商签到开始时间:2024年03月05日13:30时(北京时间),磋商签到截止、磋商会开始时间:2024年03月05日14:00时(北京时间)。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牡丹江市德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牡丹江市江南开发区领秀城西侧门市)会议室。
16、投标有效期为90日
17、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牡丹江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牡丹江市东五条路333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53-*******
招标代理机构:牡丹江市德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牡丹江市江南开发区领秀城西侧门市
邮 编:******
开 户 行:中国银行牡丹江分行
户 名:牡丹江市德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165*****0923
联系电话:0453-*******
联 系 人:赵经理
附:技术条款
牡丹江热电有限公司燃煤供热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西城分公司1#~9#炉脱硫浆液池及主厂房蓄水池清淤处理项目
一、工程概况:牡丹江热电有限公司燃煤供热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西城分公司1#-9#炉超低改造计划于2024年1月进行,项目所在地:牡丹江热电有限公司西城分公司(地址:牡丹江市西十一条路立交桥北侧)。西城分公司现有不同容量的热水锅炉9台(1×65MW、5×80MW、3×46MW),由于脱硫、脱硝及除尘系统超低排放改造工艺的要求,需对现有的六座脱硫塔、两座曝气池、沉淀池、溢流槽、沉淀箱、再生箱、地坑、一座事故浆液池、主厂房零米蓄水池及地沟等进行清淤工作。上述各塔、池、箱内的沉淀物为炉渣、细灰或脱硫浆液,投标方需要具有固体废物治理的资质和能力,具有有效的排污许可证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处理方式必须符合国家对环保的有关规定要求。
二、清理方式
1、锅炉主厂房零米有五座独立的蓄水池,平均深度2.2米,总容积1500m3左右;池内沉淀物为炉渣、细灰及脱硫浆液;沉淀物均深1.6米,体积约1250m3(包含地沟)。
清理方式:
将蓄水池浆液抽空后,人员进入池内,采用桶装、人拎方式导出,并用手推车运出主厂房装车,外运出厂区;或采用人工扰动,吸污车抽取的方式外运至厂外。
投标方也可采用其它适宜的方式。
2、各脱硫塔及浆液池、箱等的清理方式:
1)将脱硫塔内浆液先打入公用系统的各箱、池内,塔内残余采用人工清理的方式。
2)各箱、池、地沟、地坑内的浆液及沉淀物可采用上述主厂房零米蓄水池的清淤方式。
三、各塔、池、箱、坑、沟容积明细表
位 置 | 长(m) | 宽(m) | 高(m) | 容积(m3) | 净容积(m3) |
氧化曝气池 | 6(5.6) | 4.3(3.9) | 4.3(3.3) | 111 | 72 |
3.65(2.7) | 94 | 59 | |||
新再生碱液沉淀池 | 9(8.6) | 5.6(4.8) | 2.8(2.6) | 141 | 214 |
污泥、事故浆液池 | 9(8.4) | 5(4.6) | 3.5(3) | 158 | 116 |
再生箱 | D=7.6 | 1.4(1.2) | 64 | 108 | |
公共单元坑及地沟 | 10 | ||||
一单元沉淀箱 | 6 | 3 | 1.6 | 30 | 40 |
二单元沉淀箱 | 9.6 | 3 | 1.6 | 46 | 76 |
1#吸收塔 | 5.7 | 3.7 | 10(2.4) | 11 | |
4-6#吸收塔 | 7.6 | 4.8 | 8(1.2) | 132 | |
蓄水池及地沟 |
| 1250 | |||
总容积 | 合计:2088 |
四、要求:
1、投标方需到现场实际勘察校核清理工作量及确认清理方式。 2、投标方需要具有固体废物治理的资质和能力、具有有效的排污许可证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处理方式需符合国家对环保的有关规定要求,施工中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及损失均由投标方承担,与招标方无关;同时需保证工期及工程质量。 3、清理过程及清理完工后均应保持现场清洁及外运路径的清洁。 4、清理完工后需经招标方进行验收并达到要求,不能有残留;工期以不影响1#~9#炉超低排放改造下一步工序的开展为验收标准。对于锅炉主厂房零米蓄水池的清理,由于其清理后需做防腐处理以作脱硫事故浆液池使用,因此对其的清理应确保没有残留物,并应冲刷干净。 5、各塔、池、箱内的沉淀物为炉渣、细灰或脱硫浆液,在清理及运输过程中,注意做好清理人员、运输工具等的安全防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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