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场广告经营主体招选项目合同纠纷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深圳机场广告经营主体招选项目合同纠纷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深圳机场广告经营主体招选项目合同纠纷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41AC*******
项目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项目概况:/
公告名称:深圳机场广告经营主体招选项目合同纠纷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公告发布媒体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告信息:监督举报电话:0755-********、0755-********; 温馨提示:保证金将按原汇款途径退回,我司不会以任何名义要求投标人将保证金汇至招标文件指定账户以外的任何账号,谨防诈骗。
采购单位名称: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交货期(天):1095
交货期说明:3年(预估),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约定事项完成为止。
招标/采购范围:本项目联交所接受机场股份委托,拟为联交所及机场股份共同招选一家律师事务所,就深圳机场广告经营主体招选项目合同纠纷案件提供代理服务,代理案件诉讼程序(含一审、二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了解案件详情,调查、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对案涉项目的交易流程进行分析,拟定有关解决纠纷的案件诉讼应对方案; 2.起草、提交案件相关的诉讼文件、证据资料; 3.代为参加案件诉讼程序、代为出庭及参加庭审活动,按要求进行应诉、答辩等事宜; 4.代为就案件程序及实体问题向法院提出主张、申请; 5.代为参加调解及与对方谈判、和解; 6.代为签署、递交、接受和转递各种法律文书; 7.代为就案件提起上诉(如有); 8.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法律咨询、汇报案件进展情况; 9.其他与案件相关的所有事务。
资格条件:(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律师事务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扫描件)。 (2)主办律师具有为省级以上国有产权交易机构提供合同纠纷诉讼专项法律服务经验(提供同类业绩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签订日期、签字盖章页等,如为两名主办律师,任一主办律师满足条件即可)。 (3)供应商及团队律师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及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提供承诺函。 (4)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承诺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联系人:黄工、廖工
联系电话:135*****916、0755-********
,深圳

标签: 机场广告 专项 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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