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珠海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指导

2021年珠海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指导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1年珠海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指导
采购项目编码 440*****592521*****140633
项目业主名称 珠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中选中介机构名称 深圳市华保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2021年珠海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指导
合同编号 440*****592521*****140633
合同总金额 ******.00
履约人员
服务期限说明
服务内容 开展排污单位抽测,以及对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同步开展质控样考核和比对监测。(1)按照2021年珠海市自行监测帮扶抽测与比对监测企业名单、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开展监测。(2)监测项目:水和废水:悬浮物、挥发酚、总镉、总铅、化学需氧量、粪大肠菌群、石油类、总锌、总氮、氨氮、总镍、总汞、色度、磷酸盐、总铬、pH、六价铬、水温、总磷、总砷、总铜、总钒、五日生化需氧量、总镍、总氰化物、氟化物、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苯胺类、硫化物、总铁、总铝、烷基汞、总有机碳、可吸附有机卤素、二甲苯、甲苯、硝基苯类、乙苯、二氯甲烷、总大肠菌群。环境空气和废气: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一氧化碳、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物、酚类、氨(氨气)、氯化氢、苯乙烯。(3)监测时间及频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表1中监测企业名单、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频次开展监测,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27家次监测,9月30日前累积完成41家次监测,2021年11月20日前完成全项目55家次监测。(4)监测技术规范和分析方法:废水监测项目分析方法按照水和废水、水质相关测定方法执行,废气监测项目分析方法按照固定污染源废气相关测定方法以及环境空气废气测定方法执行,废水比对监测执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355-2019),废气比对监测执行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HJ 1013-2018)。

标签: 自行监测 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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