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三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三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4年度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三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4年度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装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CZA2016-CS-535/1 三、采购人名称:三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三原县宴友思大街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政务大厅四楼招标一部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单警装备(含警用水壶、警用催泪喷射器、伸缩警棍、强光手电)20套,反光背心150件,充电发光指挥棒150个,警戒带200件,阻车爆胎设备6台,酒精测试仪14部,移动三色太阳能红绿灯6台,事故现场勘查防护服50件。 项目用途:警用设备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人民币贰拾叁万捌仟伍佰元整(¥238500.00) 六、 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标产品(单警装备、阻车爆胎设备、酒精测试仪、移动三色太阳能红绿灯)制造商有效授权书及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 4、近2个月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须检察机关开具)。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优惠条件的供应商,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4月22日至2016年4月29日17:00时止(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省政务大厅四楼招标一部 3、售价: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九、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1、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5月6日下午14:30 2、磋商时间:2016年5月6日下午14:30 3、磋商地点:陕西省政务大厅四楼第二会议室 十、其他说明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 账 号:********6642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