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市兴盛复合肥有限公司、岳阳市新泰化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选定审计机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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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岳阳市兴盛复合肥有限公司、岳阳市新泰化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选定审计机构公告
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岳阳市兴盛复合肥有限公司、岳阳市新泰化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因需对上述两公司财务情况和资产、负债等进行审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我院相关规则,按照如下工作范围和选聘条件,从我院中介机构名册中选定审计机构。审计机构的工作范围及选聘条件如下:
一、工作范围
1.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根据债务人现有的财务信息和会计资料,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根据实际情况逐项清理、核对和查实,严格执行相应的审计程序;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保持诚信、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出具审计报告;
2.对债务人注册资金认缴或实缴情况,应收类款项,对外投资情况,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撤销行为或无效行为等事项进行清理、核对和查实,并应特别关注清理、核对和查实债务人使用的个人卡资金流向及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将资金流向列为审计重点并如实披露;
3.对民间借贷资金进行专项审计;
4.对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后的破产费用进行专项审计;
5.审计职工工资欠付及社保费用缴纳、经济补偿金情况;
6.核查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股东是否存在利用职权获取非正常收入或侵占财产等情况;
7.为管理人的债权审查、诉讼仲裁等工作及时提供支持;
8.配合管理人做好破产重整工作中涉及财务记载资料的调取,完成财产调查报告等;
9.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10.协助管理人进行税务债权的审查和税务筹划;
11.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12.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对审计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13.本院、管理人和债权人认为需要的其他审计工作。
二、选聘条件
1.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证,具有相应的审计资质,并入选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社会中介机构名册;
2.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近五年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与岳阳市兴盛复合肥有限公司、岳阳市新泰化肥有限公司有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
三、承诺事项
1. 审计机构中签后须3日内与管理人签订签订审计委托协议,在接受委托审计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该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正式稿,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需书面向法院申请同意后方可延期;
2. 审计机构应派遣至少2名工作人员到管理人指定地点开展工作,现场工作的时间由管理人根据审计机构工作的完成情况决定;
3. 审计机构应保障充足的现场人员完成本案审计工作,对资产盘点、资金往来清理等各项基础工作有足够的人员保障;
4. 审计机构应积极配合管理人工作,需根据管理人的要求配合管理人完成财产调查报告,管理人有权要求审计机构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5. 审计机构近4年内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单;
6. 审计机构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债务人信息予以保密;
7.审计机构应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开展工作,不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出资人、重整投资人有不正当往来,提交“规范廉洁执业承诺书”。
8. 收费标准。审计机构可以参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司法厅《关于重新规范我省司法鉴定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798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五折收取审计费用,该费用将作为破产费用,根据破产程序的进展情况由管理人安排支付的具体时间,过程中产生费用的由选定的评估机构先行垫付,具体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需待债权人会议确定且破产费用到位后支付。
有意向参与本案遴选的审计机构,可与管理人联系,了解有关情况。
管理人联系方式:葛律师,182*****076
本院拟定于2024年2月28日10:00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运用系统摇号软件,随机选择审计机构。
申报机构于本院确定的报名期限届满前点击本公告界面上“我要报名”指引的路径进行报名申请,并提交申请书及与申请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凭证和承诺函的电子档至y*******@163.com。
报名时间: 2024年2月27日下午17点前;
联系人:綦燕 联系电话0730-*******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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