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开华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开华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开华街道工作委员会

关于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

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对标对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扎实完成巡察整改工作。截止2023年12月20日已到整改时限,十三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反馈问题涉及4个方面6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0个,正在整改中11个。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巡察整改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向开华街道党工委反馈后,党工委书记马倩同志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代表开华街道党工委作了表态发言,坚持问题导向,于2023年9月22日及时召开党工委会议,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方案,对反馈的问题逐个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督促,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较好完成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并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成效明显。

党工委书记亲自对反馈问题逐一研究,明确了分工,落实了责任,确保每个问题整改都有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各项工作都有人抓、有人管。加强统筹协调,统筹各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定期研究分析问题,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加强对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深入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对“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对上级文件精神学习不深入,结合实际不紧密、不具体。如,2022年4月26日党工委会议学习《威宁县全力抢抓新国发2号文件等重大政策机遇积极争资争项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助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未结合职能职责提出贯彻措施。2023年2月7日党工委会议简单传达学习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文件,未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又如,开华街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简报中出现“全面提升法治江苏”等与实际不符字样;开华社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简报中出现“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宁夏”等与实际不符的字样。”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0月28日开华街道党工委根据街道实际制定学习方案,党工委分别于2023年10月10日和11月2日组织班子成员对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创新路的意见》以及《威宁县全力抢抓新国发2号文件等重大政策机遇积极争资争项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助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进行了学习,党工委班子成员结合所学以及分管工作提出贯彻落实措施,确保文件精神落到实处。二是两个简报中出现与实际不符字样,于2023年10月23日由工作人员赵园作出书面检讨,承诺加强学习,杜绝再次出现与实际不符的字样。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2.针对“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监管不力,超审批面积建房现象仍有发生。骑龙社区三岔沟组杨汝军户申请自建房,2023年2月14日批准宅基地占地面积148.12平方米、建筑面积320平方米,杨汝军户超批准建筑面积142平方米。”的问题。

整改情况:杨汝军户存在破坏耕作层面积过大,建筑面积超批准范围问题。同时国家卫片于2023年9月拍摄到杨汝军户建房破坏耕作层超出批准面积0.11亩,图斑号为SC520*****230814*****290-2,对此,要求该户对其问题立即进行整改,现已通过县级相关部门现场验收,并于11月30日通过省市国土资源部门审核,破坏耕作层面积过大问题已完成整改。针对建设面积超标问题,本着以人为本,力争让群众利益损失最小的原则,街道要求其立即自行进行整改,否则一律不准装修入住。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3.针对“落实污染防治要求不坚决。威宁县炳洪再生资源回收部将生产过程中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北镇社区耕地内,严重污染环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0月18日督促威宁县炳洪再生资源回收部规范处理污水排放,对污水进行管道输出到集中的污水池,确保不污染周边环境。二是应急管理服务中心每月组织社区对辖区内污染防治情况进行排查,确保不再出现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况发生。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4.针对“对法治政府建设不够重视。如,《开华街道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照搬照抄金钟镇相关材料,出现“为构建法治金钟而奋斗”等与本单位无关字样。又如,《开华街道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多次出现“金钟镇、镇长、我局”等与实际不符内容。再如,《开华街道关于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的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多次出现“党组书记、检察长、副检察长”等与本单位无关内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0月12日街道综治中心全体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进行了学习,提高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二是完善了开华街道党政办公室公文拟稿签,拟稿后由校对人校对后,再由分管领导审核,呈主要领导签发,今后杜绝出现与本单位无关的内容。三是2023年12月18日党工委副书记程亦飞对综治中心李春望、赵园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今后杜绝出现与本单位无关的内容。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5.针对“执行低保政策有偏差,动态调整不及时,一是分户享受低保情况依然存在。如,和平社区一组李秀英,三个儿子均有赡养能力,仍将母亲李秀英分户享受低保。又如,红山社区红山组程朝英,3个儿子家庭条件较好,仍将母亲程朝英分户享受低保。二是将明显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低保。和平社区四组9岁残疾儿童陈颖浪,家庭条件较好,其兄弟姐妹、父母、爷爷、奶奶8人与陈颖浪共同享受低保。又如,红山社区红山组林正秀,儿子程宗跃具有抚养和赡养能力,程宗跃之子程子潇、程子恒与林正秀共同享受低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0月8日开华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组织6个社区的社区干部在开华街道大会议室学习了《黔民发〔2023〕15号贵州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低保政策相关要求。二是2023年10月至11月组织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和社区“两委”人员对李秀英等户再次入户核查,逐一研判。三是开华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于2023年12月上报县民政局,和平社区李秀英户自2023年12月停发低保保障待遇。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6.针对“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够重视。如,梨银社区新官屯组王家洼山塘,山塘围墙发生垮塌,存在安全隐患,无安全警示牌。又如,开华街道2021年3月24日下发的《中共开华街道工作委员会开华街道办事处关于调整充实开华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的通知》中出现李琳珍、程亦飞,但李琳珍、程亦飞2021年7月才到开华任职。”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9日对梨银社区新官屯组王家洼山塘安装了安全警示牌。二是应急管理服务中心组织社区对辖区内安全隐患每月进行两次排查,对街道辖区内所有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整治。三是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月考核,通过以会代训等方式由办事处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四是2023年12月由党工委对应急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唐应象进行了提醒谈话,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7.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基层财政监管不力。一是未严格执行对公结算管理。2020年和2021年将购买垃圾车保险费用2.043万元打入杜广个人账户。二是违规支付时有发生。如,2020年9月30日和平社区保洁员陈永亮驾驶本应由陈大方驾驶的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威宁县人民法院判决陈永亮承担交通事故赔偿款0.73万元,2021年4月27日开华街道违规将该笔资金支付给陈永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街道党工委2023年12月对垃圾车保险费用直接打入杜广个人账户问题进行了核查,核实情况因杜广个人先垫付垃圾车保险费用,故将费用打入杜广个人账户。二是2023年11月更新完善开华街道财政所(财务室)管理办法,并上墙,今后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三是2023年10月28日财政所负责人吴云香写出书面检讨,承诺今后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8.针对“执行“三重一大”不到位。如,将大额资金进行分割,规避“三重一大”事项上会讨论。2020年5月11日将加油费1.8万元分割为两单0.9万元进行支付,2020年5月13日将在威宁哲海家具店采购物资费用1.22万元分割为0.7万元和0.52万元进行支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6日开华街道领导班子对“三重一大”进行业务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制定了开华街道“三重一大”制度,以后严格按规章制度规定上会谈论并支付。三是2023年11月21日党工委对财政所全体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今后严格审核把关、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二)关于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有差距,“三资”管理不规范,资金管理混乱,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四风’问题屡禁不止,形式主义依然存在。如,《开华街道办事处关于关于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出现“街道级确定的试点企业为:打石沟砂石厂、亚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岩格加油站”等与实际不符内容。又如,《开华街道2020年度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中考核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朱锦锋同志担任组长,李新同志兼任绩效考核办公室负责人,朱锦锋、李新2020年未在开华街道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4日街道纪工委对唐应象进行了主动约谈,承诺加强学习,加强行文规范。二是2023年12月15日责令马林娇作出书面检讨。三是2023年12月14日街道纪工委对时任开华街道党政办负责人王梅进行了主动约谈。四是针对开华街道党政办公室对发文管理不规范问题,2023年12月10日纪工委对党政办负责人宋方进行了主动约谈,督促党政办加强发文规范管理、建立完善管理台账,举一反三,建立完善公文签发制度,确保今后公文管理的规范性。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2.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时有发生。一是违规报销差旅费。如,2020年7月17日到8月11日郭某与孙某某到织金参加为期25天脱贫攻坚普查,二人均为男性,在织金县熊家场镇金星宾馆分住两个单间,多报销住宿费3450元。二是违规发放津补贴。如,赵某某为开华街道聘用驾驶员,聘期2020年4月8日至2021年4月9日,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每月支付赵泽清加班费640元,共计7680元。又如,2022开华街道自行设置62名自管委主任,无设置依据,2022年1月至10月发放62名自管委主任补贴共计6.2万。三是超标准购置办公用品。如,2020年5月13日开华街道采购兄弟8540DN多功能复印机一台,价格4100元,超出标准1100元。又如,2020年10月29日开华社区采购一台多功能复印一体机3820元,超出标准820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郭林与孙良春到织金参加脱贫攻坚普查工作,因所派乡镇住宿酒店双人间有限,无法提供两位同志同住一间,故分住两个单间。(附2020年8月14日由普查组组长李昊<时任威宁县挂职副县长>签字情况说明)。二是2023年12月4日责令赵泽清退还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加班费)7680元(完整流水号:UPCS202*****270*********)。三是从2023年4月起取消除开华社区外的其余五个社区自管委主任,重新按照居民小组进行选举后发放补贴。四是加强对办公用品购置标准的学习,以后严格按固定资产配置管理要求购买固定资产。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3.针对“‘三资’管理不规范。一是村集体资金资产使用不规范,存在流失风险。如,2020年12月梨银社区将老村公所出租给威宁县梨银惠诚种植专业合作社,口头约定租金每年2000元,至今未收取租金,且威宁县梨银惠诚种植专业合作社擅自占用村集体土地在老村公所院坝内修建厂房。又如,2020年11月5日开华社区用壮大村集体资金100万元投资农投公司,约定每年收益10%,未收到分红20万元。二是办公设备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2022年1月29日开华社区购买一台8998元空调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2022年10月30日红山社区购买一台4999元电脑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梨银社区与惠诚种植专业合作社完善了梨银社区老村公所书面租赁协议,并于2023年12月18日将租用老村公所的三年租金6000元存入村财乡代管账户内(流水号:UOCS202*****280*********)。二是梨银惠诚种植专业合作社在梨银社区老村公所院坝内修建厂房,所建厂房和梨银社区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共同使用,租赁期满后将厂房留给梨银社区使用。三是通过电话联系和现场汇报等方式积极对接农投公司拨付2021年和2022年分红资金。四是2023年11月将开华社区空调和红山社区电脑登记在固定资产台账,作为固定资产管理。正在整改中。

4.针对“对项目工程建设监管不力。一是转包现象依然存在。如,2022年5月3日开华街道将梨银社区47.5万特色田园村建设工程发包给梨银社区党支部领办合作社,2022年6月9日合作社转包给威宁浩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二是违反招投标程序,将工程直接发包。如,2020年开华街道将570.31万元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混泥土采购项目直接发包给金源商砼工程有限公司,未进行招投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18日街道党政班子成员对《贵州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条例》进行了学习,确保今后项目建设符合规定和程序。二是完善项目建设招投标机制,加大项目建设监管力度,今后杜绝转包现象和违反招投标程序。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5.针对“资金管理混乱,大额往来账款长期挂账。一是违规出借专项资金。2021年3月31日开华街道将涉及开华社区、梨银社区共2194.9亩国储林土地流转费600万元出借县财政局,截至2023年5月10日仍有577.3万元未归还。二是违规举债情况仍然存在。2022年2月22日开华街道向威宁产业园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借支200万元,用于支付威宁县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第二期工程土地及地面附着物征收补偿款,该款项至今未归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6日班子成员和业务人员加强对资金管理的学习,杜绝再出现违规出借专项资金、违规举债等情况。二是财政所积极对接县财政局归还577.3万元借款。三是财政所负责人许义足积极对接威宁产业园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退还借款。四是建立了专项资金监管制度,今后严格按制度监管专项资金。正在整改中。

6.针对“项目资金支付缓慢。如,2019年实施骑龙等6个社区卫生室厕所及院坝硬化项目共计20万元,至今仍有10.39万元未支付。又如,2022年8月实施的开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馆建设工程项目已验收,中央专项资金20万元已划转到县财政局,但该笔资金至今未支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3年7月4日支付骑龙社区卫生室厕所及院坝硬化项目资金2万元(完整流水号:JZZY202*****000000*****7170)。二是梨银社区、开华社区、和平社区所欠资金,财政所负责人许义足对接卫健局拨款后按程序支付。三是因开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馆建设工程属于县卫健局组织实施工程,财政所负责人汇报县卫健局拨付开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馆建设工程资金。正在整改中。

(三)关于对“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民主集中制发挥不充分,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决策程序不规范,民主集中制发挥不充分。如,2020年5月4日召开党工委会议研究全省“三优一先”推荐人选及租用车辆工作事宜,班子成员未逐一表态。又如,2020年5月13日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研究班子成员分工及聘用驾驶员等人事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18日党政班子成员、党政办负责人对民主集中制进行了学习,今后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决策。二是经2023年12月18日开华街道党工委会议通过《中共开华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华街道党工委会暨领导班子议事制度(试行)>的通知(开华党发〔2023〕97号)》文件。今后,开华街道班子成员将严格执行议事制度,重大事宜,人事研究,“三重一大”等严格落实班子成员进行逐一表态,党工委书记执行末位表态制,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原则。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一是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如,2020年个别班子成员在“深化作风建设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发言材料中出现“全镇、全乡、党委主要负责人”等与现实不符字样。又如,2020年“深化作风建设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专题民主生活会、2020年民主生活会、2021年民主生活会未开展谈心谈话,会前未征求意见。二是组织生活会走过场。如,2021年党史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未实际开展,记录表访谈内容高度雷同。又如,2021年党史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走形式,会前收到意见建议支委2条,个人27条,组织生活会上通报征求意见情况均为0。三是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效果不好。如,2020年4月24日部分班子成员在“深化作风建设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中未报告是否被函询、约谈情况。又如,个别班子成员2021年民主生活会个人问题及整改清单与2020年完全一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14日组织街道各党支部书记、委员、业务人员进行党务党建工作业务暨巡察整改专题培训会,对党内政治生活、发展党员等党务党建业务知识进行了专题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二是2023年12月召开民主生活会时由街道业务人员提前发放民主生活会资料模板、并审核相关资料。三是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有关规定召开会议,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和效果。四是2023年11月16日街道党工委对党建办负责人及业务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今后党内政治生活从严、从实。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3.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一是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如,开华街道机关党支部2020年10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党支部书记仅上过一次党课。又如,2021年3月30日开华街道机关党支部以支部委员会代替组织生活会。二是发展党员不规范。如,周碧云于2020年8月23日被开华社区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20年11月至2021年12月在贵阳务工,2021年10月8日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存在异地发展。又如,梨银社区党支部张文国、管彦燕和红山社区党支部陈义,部门联审时间在预审请示时间之前。联审时间与预审请示时间存在逻辑错误。再如,2021年5月13日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对李婷拟接收预备党员进行审查,支委委员未逐一发言。”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时任开华街道机关党支部书记唐娇于2023年10月10日写出书面检讨,对上党课次数不足及以支部委员会代替组织生活会的问题进行了检讨。二是街道党工委对北镇社区周碧云入党程序进行了调查,其入党积极分子期间属于在贵阳零散务工,务工单位无党组织,其每月均会回到北镇社区党支部报道,培养联系人通过电话联系及周碧云回来时对其跟踪培养,不存在异地发展。三是开华街道党工委于2023年12月15日对党建办工作员马林娇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规范记录“三会一课”,规范发展党员档案。四是2023年12月14日组织街道各党支部书记、委员、业务人员进行党务党建工作业务暨巡察整改专题培训会,对党内政治生活、发展党员等党务党建业务知识进行了专题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4.针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如,2020年至2023年党政领导班子分工文件未明确党工委书记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未明确党工委领导班子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二是干部职工纪法意识淡薄,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从2020年至今开华街道干部职工酒驾、赌博、伪造机动车驾驶证等违纪违法行为高达7人次,占干部职工总数15.91%。”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2023年12月18日开华街道党工委会议通过《中共开华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调整党政领导分管工作及联系社区的通知(开华党发〔2023〕98号)》文件,明确党工委书记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明确党工委班子成员各自分管领域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岗双责”责任。二是于2023年10月8日召开“开华街道‘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大会,同日召开“一案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提高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意识。三是对干部职工违纪违法进行追责问责,警示教育。其中王梅政务警告,郭林党内警告,刘健菲记过处分,袁信宇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朱锡志记过处分,戈应达警告处分。已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三、存在问题

一是因我街道位于规划禁建区内,建房审批程序较为复杂且用地指标较少,故对住房保障有差距、功能不齐全等问题已积极汇报对接,并完善相关资料,待用地指标批复后,及时按程序解决住房保障问题。

二是部分党组织在村集体经济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但短期内无法归还村集体资金,需制定归还计划,分期归还所用村集体资金。

三是我街道于2019年8月从五里岗街道析置新建,并于2020年3月正式组建办公,针对巡察出来的部分问题因涉及析置新成立街道等方面客观原因,我街道虽已积极对接协调上级及有关部门,但效果不是很明显。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深化巡察整改。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强化巡察整改措施,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到位。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激发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是健全制度机制。总结巡察整改经验,健全完善制度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充分运用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党组织建设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57-*******;邮寄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开华街道开华社区开华街道办事处;邮编:******;邮箱:khjdbgs@163.com

中共开华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4年1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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