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某部房屋维修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广元某部房屋维修项目招标公告第1包
广元某部房屋维修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2024-VGBVBI-G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元某部房屋维修项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某部 ,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本工程为某部房屋整修施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在1栋7层框架结构房屋内部增设1部电梯、楼梯,将建筑2-7层6间跃层房间改为12间平层公寓、室内装修,铲除原建筑外墙原装饰面层至抹灰层,重做腻子层,喷涂真石漆面层;1栋7层框架结构房屋内部增设1部电梯,铲除原建筑外墙原装饰面层至抹灰层,重做腻子层,喷涂真石漆面层;1栋2层框架结构房屋一层改造为库房(戊类),维修区域内顶面、封面、地面等均做翻新处理,部分外墙实施外墙砖。
2.2建设地点:四川省(市)广元市。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2033平方米房屋整修改造;估算价:*******.07元。
2.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规定的全部内容。
2.6其他:施工壹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个体工商户;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成立一年以上的,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个体工商户(成立一年以上的);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设施、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近3年(2021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已完成的业绩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的时间为准,类似项目是指 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类施工(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施工企业必须取得《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在投标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近3年(2021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同上。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4年 2 月 23 日至2024年 2 月 29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 30分至11时 30分,下午14时 30分至17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相关资料到成都市青羊区金祥路6号1栋2单元24层2401号(中锦浩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报名登记。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99*****336;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131*****157。报名须提交的资料:1.年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年检资质证书副本、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6.符合本公告3.1第七款条件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7.购买招标文件转账凭证。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招标人现场进行确认报名成功,当场发售招标文件等资料,截止时间同投标申请报名截止时间。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400元,投标人以银行对公转账方式支付(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售后不退),转账时须备注完整的项目名称及资金用途。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7.招标投标监督
满足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交报名资料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拒绝受理报名时,可拨打下列电话进行投诉。
纪检监督电话:199*****188(手机)。
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监督电话:028-********(座机);135*****509(手机)。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3 月 14 日9时00分,地点为 广元市利州区。
8.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媒介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某部
地 址:四川省广元市
邮 编: /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0839-*******
招标代理机构:中锦浩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金祥路6号1栋2单元24层2401号
邮 编: /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99*****33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东电集团支行
开户名称:中锦浩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 2 月22日
标签: 房屋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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