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异地新建项目供氧系统工程二标段

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异地新建项目供氧系统工程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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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异地新建项目供氧系统工程(二标段)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FB0100G*****-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异地新建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黑龙江银箭正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供氧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异地新建项目供氧系统工程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水泥路与三环路交汇处。

2.3建设规模:医用气体管道、传呼对讲系统、医用设备带、在线监测管理系统等安装工程。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3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6月30日,共102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详见招标文件)。

2.7 招标范围:完成上述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括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8项目预估金额:*******.97元;第一标段:*******.32,第二标段*******.65元。

2.9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异地新建项目(一标段)供养系统工程,住院综合楼4-15层供氧系统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的安装工程的施工工作。具体作业内容以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和甲方现场项目经理部确定施工内容为准,包括为满足施工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等所有与施工相关的工作内容以及和本工程其他单位的配合工作。并配合甲方完成竣工验收以及竣工资料的报审、移交、备案。

第二标段: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异地新建项目(二标段)门诊医技楼一二三层及传染科楼范围内供氧系统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的安装工程的施工工作。具体作业内容以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和甲方现场项目经理部确定施工内容为准,包括为满足施工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等所有与施工相关的工作内容以及和本工程其他单位的配合工作。并配合甲方完成竣工验收以及竣工资料的报审、移交、备案。

本项目不允许兼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各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工业管道安装 GC3及以上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 》工业管道安装 GC3及以上;

3.2本项目各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主要施工管理工作,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至投标截止日连续三个月(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本项目各标段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要求配备,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3.4各标段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定。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查询时间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投标人应做出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书面承诺,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执行,被“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欠薪企业参与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施工方)和联合体参与方分工及主要权利、义务;

③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④联合体内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注: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4年2月22日16时00分至2024年2月2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开标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9时30分。

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本项目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s://hrbggzy.harbin.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9.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9.2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执行,“其中黑龙江省百竣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11家企业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清出我市建筑市场。”列入上述被清出建筑市场的企业,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9.3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 ************************。。

9.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 标 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若禹、王成

电话:166*****380133*****52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银箭正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474号2楼

联 系 人:兰明

电 话:0451-********-8013

代理机构邮箱:yjzdztb@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标签: 异地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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