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维保招标公告
公安局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维保招标公告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拟申请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简称:办案系统)维保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广泛征求意见。
一、采购项目名称:杨凌示范区公安局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维保项目
二、采购人名称:杨凌示范区公安局
地址:杨凌长青路1号
联系方式:***-********
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杨凌政务大厦一楼
联系方式:***-********
四、采购管理部门:杨凌示范区财政局
地址:杨凌政务大厦四楼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维保服务
六、采取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一是项目一致性要求。办案系统软件由长春天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研发,硬件建设及前五年的维保服务(2011.3-2016.3)均由该公司进行,为确保过保后办案系统平稳运行和民警熟练掌握办案系统的应用,建议由办案系统维保工作由长春天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本次维保服务,可以保证办案系统软、硬件维护的一致性和系统故障时处理的及时性。二是系统软硬件后续服务配套需要。办案系统数据库环境配置参数极其复杂,对软硬件兼容性要求较高;在后续升级改造中为避免在系统集成中出现技术先后衔接不良影响,由原建设单位长春天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维保工作可以保证软硬件配套服务,保证系统稳定运行,满足示范区公安局网上办案的正常使用。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长春天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吉发广场C座C区14层
八、公示期限:2016年4月25 日至2016年4月29日;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杨凌示范区财政局、杨凌示范区公安局、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附件: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表
杨凌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4月22日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市一级预算单位
杨凌示范区财政局
使用单位
杨凌示范区公安局
项目名称
执法办案与信息监督系统硬件平台维保项目
项目金额
大写:拾贰万柒仟叁佰伍拾万整 小写:¥127350.00元
专家1
论证建议
根据2016年3月17日陕西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关于做好执法办案系统软件设备维保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2013年3月公安厅统一为全省公安机关采购设备“陕西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简称办案系统),服务供应商为长春天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服务即将于2016年3月30日到期;省公安厅决定在该系统硬件设备维保到期后,按照产权归属原则由各市公安局对本市“办案系统”硬件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系统操作培训及项目特点,建议杨凌示范区公安局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硬件平台维保项目由长春天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维保服务。
姓名
王胜辉
职称
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
西安高新区信息中心
专家2
论证建议
按2016年3月17日陕西省公安厅法制支队“关于做好执法办案系统硬件设备维保工作的通知”精神,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今日维保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规定。按照省公安机关产权归属原则,为了确保现使用系统安全正常运行,建议长春天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贵单位供应商。
姓名
孙甲虎
职称
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
宝鸡电视台
专家3
论证建议
本项目为省公安厅建设“陕西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的升级维保服务,为保障原系统运行稳定,数据安全及项目一致性,培训效果符合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由原建设单位完成。
姓名
王俐
职称
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
省专家库
标签: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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