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中小学综合素质教育中心盘锦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盘锦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开展活动用车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盘锦市中小学综合素质教育中心盘锦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盘锦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开展活动用车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盘锦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开展活动用车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 ||
采购单位 | 盘锦市中小学综合素质教育中心(盘锦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 | ||
行政区域 | 盘锦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2月22日 14:0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2月22日至2024年02月29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0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1号07楼701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3月06日 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1号07楼701室 | ||
预算金额 | ¥1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金工、张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5*****575、150*****585 | ||
采购单位 | 盘锦市中小学综合素质教育中心(盘锦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 | ||
采购单位地址 | 辽宁省盘锦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闫先生、0427-*******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万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1号07楼7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金工155*****575、张工150*****585 |
项目概况
盘锦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开展活动用车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1号07楼7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WC*******
项目名称:盘锦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开展活动用车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盘锦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开展活动用车服务项目所包含的全部服务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3.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3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3.4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2日 至 2024年02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1号07楼7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1号07楼7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1号07楼7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市中小学综合素质教育中心(盘锦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
联系方式:闫先生、04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万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1号07楼702室
联系方式:金工155*****575、张工150*****5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工、张工
电 话: 155*****575、150*****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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