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长春新发城市建设置业有限公司新发硅谷大街项目全过程开发管理招标公告(资
格后审)
(招标编号:JLRD-20240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新发城市建设置业有限公司新发硅谷大街项目全过程开发管理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93887 万元,招标人为长春新发城市建设置业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 49545 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 101362.6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
筑面积 69362.6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32000 平方米;项目规划建设 12 栋住宅项目、配套
公建及地下车库,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73801.16 平方米,公建建筑面积 27561.44 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新发城市建设置业有限公司新发硅谷大街项目全过程开发管理招标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长春新发城市建设置业有限公司新发硅谷大街项目全过程开发管理招标公告)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须具有房地产
开发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满足本项目开发的要求,同时在人员等方面也具有相应的房
地产开发、管理能力;具有地产或代建品牌且可未来用于本项目输出的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黑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在近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结果为准)。
3.5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 1
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2 月 22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2 月 28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网络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3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 7111 号 13 楼 1309 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3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 7111 号 13 楼 1309 开标室
七、其他
长春新发城市建设置业有限公司新发硅谷大街项目全过程开发管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LRD-2024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发城市建设置业有限公司新发硅谷大街项目全过程开发管理已由吉林省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备案流水号为 2024012522017903100624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
人为长春新发城市建设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该项目全过程开发管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新发城市建设置业有限公司新发硅谷大街项目全过程开发管理。
2.2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 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 49545 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 101362.6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69362.6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32000 平方米;项目规划建设 12
栋住宅项目、配套公建及地下车库,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73801.16 平方米,公建建筑面积
27561.44 平方米。
2.4 招标范围:协助招标人完成长春新发城市建设置业有限公司新发硅谷大街项目全过程开
发管理工作,包含前期管理、规划设计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工程成本管理、工程建设管理、
营销管理、竣工验收和交付管理、工程质量保修管理及客户关系维护管理、财务和资金管理、
行政管理等全过程开发管理工作。
2.5 项目地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6 服务期限:自代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最后一期集中交付满 6 个月或协议约定的
销售目标完成之日(两者以晚到达者为准)止。
2.7 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
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及以
上资质证书,满足本项目开发的要求,同时在人员等方面也具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管理能
力;具有地产或代建品牌且可未来用于本项目输出的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黑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在近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结果为准)。
3.5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 1
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2 月 22 日至 2024 年 02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
同),以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PDF 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
构邮箱(504598096@qq.com),邮件中内容写明联系人及电话: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
(5)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发送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有误,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
间前完成补充、修改;资料齐全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电子版
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填好的登记表电子版连同文件费支付凭证发送
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后,方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0 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 03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 7111 号 13 楼 1309 开标室。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长春新发城市建设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598141200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融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
联 系 人:万金雪
电 话:0431-81327589/1767830966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新发城市建设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
联 系 人:徐工
电 话:1598141200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融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
联 系 人: 万金雪
电 话: 17678309669
电子邮件: 50459809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