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丰区烟草专卖局关于召开《广丰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广丰区烟草专卖局关于召开《广丰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县(市、区)卷烟市场发展实际,起草了《广丰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卷烟零售点布局规划的合理性、科学性,根据《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5号)、《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7号)、《江西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办法》(赣府厅发[2014]39号)要求,我局拟就《《广丰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议题
《广丰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
二、听证时间、听证地点
听证时间和听证地点另行通知。
三、听证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原则,根据自愿报名的方式,合理确定听证代表范围:
(一)人大、司法、公安、市监等相关单位代表1名;
(二)卷烟零售户代表4名、社会公众代表2名;
(三)媒体代表、律师代表1名;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以采用以下方式报名(听证会报名表见附件):
1.电子邮箱:*********@qq.com;
2.现场报名:江西省广丰区永丰街道西广路35号广丰区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3-*******,联系人:刘先生。
各类听证代表按报名时间先后顺序产生,最终确定14名听证代表,人数满后不再接受报名。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听证参加人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听证事项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参加听证会期间,请严格遵守听证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的组织和安排,理性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不发表与听证无关的言论;
(三)其他未尽事宜我局将通过上饶市烟草专卖局门户网站及时发布。
特此公告。
上饶市广丰区烟草专卖局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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