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取水头部水源地保护工程丁坝维修加高加固项目总承包EPC交通船租赁第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长江取水头部水源地保护工程丁坝维修加高加固项目总承包EPC交通船租赁第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长江取水头部水源地保护工程丁坝维修加高加固项目总承包(EPC)交通船租赁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项目长江取水头部水源地保护工程丁坝维修加高加固项目总承包(EPC)交通船租赁,招标人为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项目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长江取水头部水源地保护工程丁坝维修加高加固项目总承包(EPC)工程位于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世业洲右汊左岸黑浮118#至119#之间,主要施工内容包括Y1、Y2丁坝维修加固加高工程、航标工程及临时工程。 其中Y1丁坝加高厚度1m,长约550m,加固长沿轴线方向约640m,Y2丁坝加固长沿轴线方向约357m,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排上抛石及钢丝网兜抛石。航标工程为在整治建筑物头部设置4座表达禁止驶入的限定标志。临时工程为施工期在施工水域临时设置4座施工期专用航标,明确施工水域和通航水域。 项目地点:镇江 2.2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项目为交通船租赁,租赁服务内容如下: 计划租赁1艘交通船满足现场人员、物料水上交通使用,同时兼做工程测量船使用,按月租赁。 2.3 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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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基本条件: (1)投标人须在长江航道工程局电子采购平台合格供应商库内,若投标人不在合格供应商库内的,应在投标报名截止前在长江航道工程局电子采购平台(http://zbcgxt.cjhdgcj.com:8081/TPBidder/)办理供应商入库。 (2)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船舶租赁或类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设备要求 1)船舶参数要求主机功率在200kw-250kw之间; 2)提供以下船舶证书全套复印件,原件备查:船舶国籍证书、所有权证书、船舶检验证书;租赁船舶除须提供以上证书,还须提供租赁协议。 (4)投标人无以下情况:近1年内发生过一般及以上等级安全责任事故,或近3年内发生过较大事故,或其他不良安全生产记录(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2 其他要求: (1)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投标人未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saic.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记录)。 (2)投标人未被列入长江航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涉案行贿企业及个人“黑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项目供应商级别要求:无 供应商评价等级要求:无 供应商专业要求:工程类-施工-施工设备租赁(含船舶) 企业资质要求: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领取 | |||||
4.1 领取时间:2024年02月22日至2024年02月27日 | |||||
4.2 领取地点:请到长江航道工程局电子采购平台http://zbcgxt.cjhdgcj.com:8081/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 |||||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即可在长江航道工程局电子采购平台(http://zbcgxt.cjhdgcj.com:8081/TPBidder/)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17:00。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如需开具发票(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请将开票信息发送到电子邮箱zb@njhdgcj.com。 | |||||
4.4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200.00元。 | |||||
4.5 收款信息 账户名称: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阅江楼支行 账 号:5547 4493 8885 4.6 汇款说明: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投标人从企业公司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备注栏中注明“句容丁坝维修项目交通船租赁招标文件工本费”,凭回执单领取电子招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1日 10时00分。 | |||||
5.2 递交方式: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1日10时00分,地点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6号长江国际航运中心C栋9楼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联系人: 徐工:180*****880)。 (2)投标人投标文件除送至投标现场外,也可采取邮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采取邮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的,以招标人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逾期到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或者未到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亦不予受理。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参加现场开标的,视同该投标人承认开标记录,不得事后对评审程序和记录提出任何异议。 | |||||
6.其他说明: | |||||
(1)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2)最高限价:人民币64.20万元(含增值税3%)。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江航道工程局电子采购平台(http://zbcgxt.cjhdgcj.com:8081/)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招标人: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 | |||||
招标联系人:徐工 | |||||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180*****880 |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
招标人地址: | |||||
招标人2:曹工 | |||||
电话:186*****133 | |||||
邮箱: | |||||
代理机构: | |||||
代理联系人: | |||||
代理联系电话: | |||||
代理电子邮箱: | |||||
代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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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水源地保护工 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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