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闵客运办公用房租赁项目第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度闵客运办公用房租赁项目第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度闵客运办公用房租赁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4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24**********-********

项目名称:2024年度闵客运办公用房租赁项目(第二次)

预算编号: 1224-W********

预算金额(元): *******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2024年度闵客运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 2024年度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格式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正本,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正本,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
(6) 投标人的出资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出资人应不相同(当两家以上投标人的出资人中含有同一主体时,将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计算,该投标人为相关投标人中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将被判为无效投标人)。
(7)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若有,如经营许可等)。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2日至2024年03月01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4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交通路2687号C区301室

开标时间: 2024年03月14日 10:30

开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交通路2687号C区3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闵行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放鹤路11号

联系方式: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勤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交通路2687号C区301室

联系方式:135*****9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晓巍

电 话:135*****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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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闵客运办公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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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勤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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