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校车租赁服务招标公告第1包

2024年度校车租赁服务招标公告第1包

2024年度校车租赁服务

(2024-JLZLAC-F4007)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度校车租赁服务

二、项目编号

2024-JLZLAC-F4007

三、项目概况

自2024年2月26日至2025年1月31日止,租赁地方28座宇通牌客车(车况良好,年检合格)1辆,9座客车(车况良好,年检合格)2辆,用于我部中小学生学期期间上下学接送。

四、接送时间、路线及任务内容

(一)28座宇通牌客车

出发时间

行程路线

早送

例7:00

例: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

午接

例11:50

例: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

午送

例13:20

例: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

晚接

例16:30

例: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

(二)9座客车1号

出发时间

行程路线

早送

例6:30

例: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

早送

例7:00

例: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

午接

例11:50

例: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

午送

例13:20

例: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

晚接

例16:30

例: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

(三)9座客车2号

出发时间

行程路线

早送

例7:30

例: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

午接

例11:50

例: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

午送

例13:20

例: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

晚接

例16:30

例: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

学期期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按照上述路线每天接送两趟,我方会至少提前一周将学期具体开始时间及结束时间通知中标单位。本次询价采用最低价中标法,使用时期为1学年。

五、保秘要求

中标单位要严守保秘规定,对违反保秘规定造成失泄秘者,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法定代表人的责任,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价格限额

正常用车情况下,车费每月(自然月)不超过人民币1.65万元整,预计本学年用车10个月(自然月),计划开支人民币16.5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用车时间为准结算最终费用。

七、投标人资格条件

1.按要求提供国家认可的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客运服务相关内容)复印件等证件。

2.根据本用车任务特殊需要,为本项目每辆车配备一名固定驾驶员,一名备用驾驶员,并提供驾驶员相关信息(身份证、驾驶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法章),并对驾驶员无违法犯罪做出声明承诺。

3.承运车辆必须按机动车辆行驶证上核定的载客人数参加车辆保险,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保险条例执行;不得使用无“乘客意外伤害(亡)保险”的或法律规定的其它险种的车辆以及证照不齐全的车辆,车辆需具备相关安全终端车载设备,并保证设备完好、正常使用。

4.需提供一位固定的项目负责人,保证沟通实施有效以避免影响我方用车。

5.如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我部优先考虑近2年内承接过类似服务项目的商家,报名商家可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证明。

6.报名时将携带的授权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资料加盖公章及报价清单(详见附件)装订成册共同密封至一个档案袋内,封口处做密封处理,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资料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资料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列入不良供应商记录名单,并3年内不得参加我单位采购活动。

八、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公示的起止时间: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2月24日

2.递交时间:2024年2月24日16时至20时

3.询价时间:2024年2月24日20时00分

4.地点:河北省承德市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先生 180*****520

周先生 186*****151

樊先生 153*****823

2024年2月21日

,河北,承德市,双桥区,承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校车租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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