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招标公告

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招标公告


2016年黑龙江省双鸭山农场第三管理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GJ120GC2016-0464

1.招标条件

2016年黑龙江省双鸭山农场第三管理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双鸭山农场,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和自筹相结合。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双鸭山农场

2.2建设规模:详见标段划分

2.3计划工期:2016年5月20日开工;2016年10月30日竣工,共164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

2.5标段划分:四个施工标段。一标:机耕路7.559公里,建筑物43座。二标:水泥晒场10004.46平方米。三标:良种库房1500平方米,围栏404米,管理房60.2平方米,大门1座,农机具库房900平米。四标:机耕路17.171公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标段、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可兼投多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22日至2016年4月26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哈尔滨市南岗区丽顺街10号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拟派建造师)、法人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项目经理(建造师)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最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近三年至少两项的类似工程业绩(合同与中标通知书,需体现项目经理)、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和提供由第三方企业出据的企业信用评估报告(提供上述材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1日9时,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丽顺街1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双鸭山农场

地 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农场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

邮 编:150090

联 系 人:金先生

电 话:****-********

2016年4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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