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科环滨海四期扩建工程超低排放工程催化剂采购单一来源公示
浙能科环滨海四期扩建工程超低排放工程催化剂采购单一来源公示
二、报价有效期:90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浙江浙能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采购标的名称:浙能科环滨海四期扩建工程超低排放工程催化剂采购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 物料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交付时间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
1 | 脱硝催化剂\ZECT-C22-T60\脱硝 | 102.1 | 立方米 | 13% | 2025-01-30 | 浙江浙能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四期扩建工程脱硫脱硝超低排放工程普通催化剂采购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四期扩建工程脱硫脱硝超低排放工程需要,需采购普通催化剂102.1m3,建议与浙江浙能催化剂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供货合同,具体理由:1、浙能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四期扩建工程脱硫脱硝超低排放工程为我公司承接的电建公司及省电力设计院联合体总包项下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范围。 2、根据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采用非招方式采购的,可根据《生产、综合类项目(施工与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生产、综合类项 目(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组织采购。根据《生产、综合类项目(物 资)采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列入《集中采购供应目录》的物资,向集团系统内部专业化单位采购的,可采用直接采购。催化剂公司为“浙能集团集中采购供应目录清单”中的催化剂供应商,自催化剂公司成立以来,浙能集团各分子公司所需催化剂均由催化剂公司供货,其所供催化剂运行稳定、各项性能指标均能符合技术要求,因此本次拟向催化剂公司直接采购普通催化剂。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浙江浙能催化剂技术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强蛟镇望岗路1号
八、公示有效期: 2024-02-22 至2024-02-26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采购执行人:王工 | 电话: 137*****442 |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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