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轻科院部分无形资产及股权价值评估中介机构采购的公告

关于对省轻科院部分无形资产及股权价值评估中介机构采购的公告

  辽宁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公开采购评估机构对所属企业辽宁省轻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轻科院)部分无形资产(5项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及股权价值进行评估。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事项

  1.评估内容及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财政部《资产评估基本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对省轻科院部分无形资产(5项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及股权价值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股权评估基准日可按照要求适时调整)进行评估,并分别出具评估报告。

  2.项目时间安排:评估机构需于2024年3月10日之前出具无形资产评估报告初稿,于2024年3月20日之前出具无形资产盖章版的最终报告。于2024年4月末出具股权价值评估报告初稿,具体出具股权价值评估最终报告时间将结合采购工作完成时间,在业务约定书中予以明确。

  3.最高限价:根据省轻科院的资产结构及资产实际状况,本次采购工作拟设定最高限价为40万元(包含税费及成交供应商人员在开展具体评估工作期间的交通、食宿和其他相关费用),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作废。

  4.评选方式:本次采购工作采用综合评分法,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中选评估机构。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证券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良好的执行合同能力,具有按时保质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评估师资格;

  4.响应单位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投标人。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意向供应商需于2024年2月26日17:00时前,携带加盖公章的报名确认函(报名确认函格式文本的获取请接洽联系人)原件前往报名地点获取采购项目资料。

  2.报名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5号甲辽投集团大厦(邮政编码:******)7楼。

  3.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2月29日13:30时,需项目主要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到场。

  4.响应文件递交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1号凤凰国际大厦A座(邮政编码:******)17楼。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滕海莲

  电 话:134*****930

  辽宁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2月22日

标签: 价值评估 中介机构 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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