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高新区南部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行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论证公示

哈密高新区南部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行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论证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哈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哈密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名称:哈密高新区南部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行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序号]

标的名称:[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标的名称]
数量:[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数量]
预算金额(元):[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预算金额(元)]
单位:[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31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额;(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的”。经专家论证后,认为哈密东天山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哈密市污水处理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相关条款。哈密高新区南部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委托哈密东天山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哈密市污水处理厂)托管运营服务均符合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在哈密市区域范围内属于唯一托管运营服务供应商,建议哈密东天山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哈密市污水处理厂)为单一来源采购的主体。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哈密东天山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哈密市污水处理厂)

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高新区管委会豫哈能源产业研究院办公楼3楼(340-380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2月22日2024年02月2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徐若轩

联系电话:199*****825

联系地址: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绿洲大道111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阿瓦古丽

联系电话:182*****081

联系地址:哈密市伊州区文化东路5号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标签: 托管运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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