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曹工矿废弃地利用工程土方回填采运招标公告
大曹工矿废弃地利用工程土方回填采运招标公告
宁津县鹏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就宁津县大曹工矿废弃地利用工程土方回填采运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有实力的供应商参与报价,具体内容如下:
一、竞谈内容
1、项目名称:宁津县大曹工矿废弃地利用工程土方回填采运。
2、采购内容及要求:坑塘回填土采购及运输约20万m3,土源为宁津县城区范围内。土源必须无毒、无污染、无漂浮物等,上部80cm厚为种植土压实,完成后高程按坑塘西侧地块高程为准。
二、工程地点
宁津县
三、项目工程控制价
17.45元/m3,运距≥23公里(运距调大不计取费用)。此价格包含土源成本费用、土方回填、运输、装卸、现场整平、税金以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纠纷、交警罚款、环保罚款、城管罚款、安全事故等全部费用。
四、投标人资格、工程施工质量要求
1.报价人须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渣土运输或土石方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报价人拟用于本工程的车辆、设备、施工等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甲方将安排专项负责人负责项目工程监察,对于不符合规定条件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施工方承担。
五、开工日期、工期及质保期
开工日期:2024年2月28日
工期:30日历天
质保期:无
六、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项目完成经验收合格,计量结算后一次性付清全款。
七、报价方式
本项目采用两轮报价,两轮报价均公开。第二轮报价均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八、报价须知
1.报价人以所报含税单价为准,所报单价包含土源成本费用、土方回填、运输、装卸、现场整平、税金相关内容以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纠纷、交警罚款、环保罚款、城管罚款、安全事故等全部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可能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处理费用及供货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他各类风险费用;对响应人认为没有考虑到的费用,竞谈人认为已包含在本次报价中,不予支付。
2.工程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所报单价不作任何调整,最终结算按现场实际施工数量*相应的项目报价+签证、变更执行。
3.如报价人在报价过程中发现本文件存在问题,可向竞谈人提出质疑,否则视为报价人能严格依此进行报价、施工。如成交人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竞谈人有权采取必要措施,所发生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
4.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报价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清单及甲方要求的工程量进行报价,技术参数根据竞谈函要求及国家相关规范。所报工程修建项目应列好明细、单价、总价。漏(少)报均视为报价人的让利行为,风险由报价人承担。
6.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操作规程、规范,施工过程中因中标人违规操作发生安全、质量事故,费用及责任全部由中标人承担。竞谈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有追溯中标人因此带来相关损失的权利。
7.凡涉及触犯或涉嫌触犯任何专利物品的程序或发明的专利权而使业主蒙受索赔、诉讼、赔偿等的费用和支出,均由成交人承担,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8.中标人负责工程施工及验收资料编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完工交付验收前的成品保护工作。开工前负责办理土方挖、填、运输等环保相关手续。
9.中标人因协调不利所造成的误工或耽误工期,责任自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10.成交供应商自行协调土源挖采、运输过程中及土当地的施工环境(包括水、电等内容),创造良好的施工氛围,运输及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员车辆损毁、伤亡等安全事故或发生对周围环境、道路建筑作物等造成损坏供应商应妥善处理,承担一切责任,采购人概不负责。
九、投标保证金(确定中标人后,未中标单位保证金无息退回,中标单位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元;
缴纳方式:银行汇款(含网银)或转账(转账时需注明项目名称);
缴纳时间:于2024年2月26日上午9:30 前由投标单位账户一次性全额汇至宁津县鹏瑞建筑公司有限公司账户;
收款人:宁津县鹏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及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宁津县支行937*****005*******
十、报价文件要求及递交
1、报价文件要求:
(1)营业执照
(2)报价函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授权委托书
(5)被代理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人代表参与投标的,只需提供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以上证件(证书在有效期内)正在办理年检或延期的,需提供年检或(延期)核准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的复印件,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须用档案袋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
2、报价人于2024年2月26日下午2:30前把报价资料送至宁津县鹏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不接受提前转交送达)逾期送达或未送到指定地点的将不予接收。
十一、竞谈成交原则
1.在符合本次竞谈要求、质量和服务,能够完全响应本次竞谈文件的全部内容的前提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除税后价格低者中标。
2.评审时竞谈检查分析报价人报价的合理性,对于报价与市场实际相差过大者将予以否决,竞谈人有权否决所有报价并不给予解释。
3.在竞谈确定成交结果或签订采购合同之后未实施前,如果因上级规定或重大变故,需要取消本次竞谈,将由宁津县鹏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取消本次成交结果,中标人在采购竞谈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十二、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协商确定。
十三、附件:本工程《报价函》、《授权委托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十四、联系方式
竞谈人:宁津县鹏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点:山东省宁津县科创中心2#楼二楼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534-*******
2024年2月2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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